贵州黔西南州第九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州监察委员会留置所引进高层次人才方案
黔西南州第九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州监察委员会留置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方案
为加强黔西南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黔西南州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修订)》(州党办发〔2017〕7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九届线上线下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47号)文件精神,结合在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http://rc.guizhou.gov.cn/)、“黔西南人社”微信公众号、黔西南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录板块(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上发布的公告,黔西南州监委留置所2021年引进事业管理岗位人员共2名,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21年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做好人才引进工作日常事务。
二、引进原则及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岗位需求、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等程序进行。
三、人才引进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监委留置所2021年引进事业管理岗位人员共2名,详见《黔西南州监委留置所2021年人才引进职位需求表》(附件1)。
四、人才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人才引进对象
截止2021年4月30日通过贵州人才博览会网站(https://rc.guizhou.gov.cn/)投简历报名且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人才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有较好的政治素质,符合我州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需要;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4月24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5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或工作特别需要的,可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70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在黔西南州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7.符合《黔西南州监委留置所2021年人才引进职位需求表》的相关要求;
8.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业务素质好,为人正派,坚持原则,清正廉洁,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9.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作为人才引进对象
1.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
2.曾在黔西南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辞职(解除聘用合同)后不满1年(截止2021年4月24日),或未办理任何手续离岗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正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2016年1月1日以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9.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资格初审
按照公布的人才需求计划表中设置的岗位要求,及本方案第四条“资格条件”对应聘的人才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人才引进办)组织相关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重点围绕我单位公布的人才需求目录、专业及岗位要求,审查应聘人员提交基本信息,并及时回复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件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基本要求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线上面试环节,在州纪委州监委网站进行公示,详见《黔西南州监委留置所2021年人才引进面试工作方案》(附件3)。面试合格者,签订《第九届贵州人才博览会招聘意向性协议书》(附件4)。
七、体检
体检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引进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列入考察对象资格,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办公室将通过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网站进行公示,并电话告知本人。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中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查申请,超过时限申请复查的不予受理。复查由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复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空缺职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同步开展政审工作。
经考察组审定存在本方案第四条中“不作为引进对象”所列情况的,或存在其他情形考察不合格、政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时间由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办公室通过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网站进行公示,并电话告知本人。
九、公示和聘用
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州纪委州监委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统一在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网站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对象,由招聘单位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必须于2021年12月2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档案等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并提供给招聘单位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人才引进工作信息将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互转告。因考生未阅知或联系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人才引进工作疫情防控工作,按《黔西南州纪委监委人才引进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附件5)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黔西南州关于2021年第九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有关事宜的公告》规定执行。
(四)人才引进工作解释权归黔西南州纪委州监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0859-3220358(州纪委州监委组织部)
中共黔西南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黔西南州监察委员会
2021年6月11日
附件2:黔西南州监委留置所2021年人才引进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xls
附件3:黔西南州监委留置所2021年人才引进面试工作方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