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沙县区司法局招聘社区矫正工作者通告

来源:三明市沙县人民政府 2021-06-15 11:24:01

三明市沙县区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通告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社区矫正工作者3名,具体岗位为高桥司法所1名、高砂司法所1名、大洛司法所1名。

二、招聘对象

应、往届大专及以上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规章制度;

(二)热爱社区矫正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三)男女不限,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行政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司法机关正在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其他开除处分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综合考核、体检考察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政府网、“法治沙县”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2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地点:区司法局(三明市沙县区金沙园长泰南路15号禹德大厦十楼)。

联系人:谢巧琴、郑蕾

联系电话:0598-5839081,0598-5839773

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随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用A4纸复印),近照同底版一寸彩照三张。在职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有关证明。

2.报名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如因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责任自负。

(三)综合考核

在局党组的领导下,由局社区矫正管理科会同人事教育科采取综合考核的办法进行,其中基础分50%、面试分50%。

基础分包括学历分(大专10分,大学15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分)、专业分(全日制法律专业的10分)、居住地分(本乡镇的5分)。

面试由司法局党组组织进行,面试分计算机实机操作(25分)、面试问答(25分)。

(四)体检考察

各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如体检、考察不合格,则依次递补。在职报考人员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五、正式聘用

招聘的社区矫正工作者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区司法局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叁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聘。聘用期间,应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调动,认真履行职责。对不胜任本职工作的,用人单位按照聘用协议约定执行。

六、聘用待遇

招聘的社区矫正工作者试用期工资每月2020元,享受“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缴纳比例按规定由用人单位及个人缴纳。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享受绩效工资等福利待遇。

七、其他说明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经查实将给予党政纪处分,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件:三明市沙县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工作者报名表.xls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