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垦利区森林消防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垦利区森林消防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森林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东营市垦利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招收20名森林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无违反犯罪记录,无纹身,热爱消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服从管理。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身高160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的要求。
3、年龄为18--25周岁(男性)。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及以上文化程度。
4、有运动特长、维修等技术专长或部队退役的优秀士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报名有关事项
1、森林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主要从事森林火灾扑救和社会救助、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
(1)网络报名:将报名表(须带电子照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书、士兵退役证等材料的扫描件统一发送至邮箱2591659601@qq.com
(点击链接进行下载)https://kdocs.cn/l/cb0inE0vNZGJ
(2)现场报名: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东营市垦利区消防救援大队(垦利区利河路与胜兴路交叉口东北角)。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材料:报名表、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退伍士兵需要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一份(报名时现场领取填写)。联系电话0546-2521841。(以上资料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三、考试有关事项
1、体能测试:招录对象凭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测试。体能测试为1000米长跑测试、10米x4往返跑、单杠引体向上、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
2、政治审核: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考核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并对招录对象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了解。
3、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在县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每月8天休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2、试用期工资2800元/月,试用期后森林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工资4500元/月(含五险一金)。月工资每年增长100元(在其他消防站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一并计入工作年限,退伍士兵试用期后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服役年限套改相应等级工资。)
3、提供食宿,被装由用人单位按标准配发。
4、在工作期间,免费参加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年度体格检查。
5、人事管理实行派遣制。录用人员统一与东营市垦利区慧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岗位职责;双方的权利、义务;工资福利待遇;派遣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五、其他
1、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其它未尽事宜,由东营市垦利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东营市垦利区慧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