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湛江市坡头区事业单位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1年湛江市坡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8〕11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16号)、《关于进一步鼓励引导人才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实施意见》(粤办发〔2019〕35号)及《湛江市基层事业单位公开考察聘用“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湛人社〔2020〕12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使用3名事业单位编制公开招聘在我区“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名额、要求等详见《2021年坡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参加广东省“三支一扶”,服务单位为坡头区,于2019年、2020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且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要提交社保证明,2021年6月需属未就业状态)。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
(二)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坡头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南调路791号4楼)。
2.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须用A4纸双面打印),并贴上近期免冠彩色同底大1寸相片1张。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
(3)社保证明原件。
上述证书及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二)资格审查
现场接受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及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察聘用资格。
(三)考试方式
1.考察聘用。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时,采取组织考察方式进行。
2.考试+考察。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数大于招聘岗位数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当应聘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1:6比例的情况下,通过笔试方式进行筛选,按招聘岗位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该笔试成绩不列入总成绩。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等额组织考察。
3.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或体检环节。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4.具体考试方式待报名结束确认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人数后,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告。
(四)组织考察
考察由区人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表现情况,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对考察合格人选转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坡头区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群众反映和举报确有影响考察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审核备案,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对聘用在原服务单位的人员不再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自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得低于5年(不含“三支一扶”服务年限),因个人原因违约的,3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期间可报考公务员。
(八)关于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本次考试组织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坡头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报名和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报名和考试。
八、其它事项
(一)招聘相关信息在坡头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二)考生在报名表上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如电话不畅通或因个人未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等原因,导致未能按规定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考生,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本公告由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3950868。
湛江市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