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要求;
4.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招聘岗位工作要求;
5.服从岗位安排。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招聘需求表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9日—2021年6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金华市兰溪街188号文化中心401办公室。联系人:蒋女士,联系电话:0579-82469501。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关报名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经验、工作经历、曾担任职务的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2张。同时须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报名材料除原件外不退回。报考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报考人员名单。
(三)面试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通知入围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综合报名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和背景调查。综合评价后择优录取。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版)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聘用
根据面试情况、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受聘用前须与原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金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