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阿坝汶川县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4人公告

来源:汶川县人民政府 2021-06-16 14:14:09

汶川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汶川县矛盾纠纷第三方调解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公告如下:

一、工作岗位及职责

工作岗位:汶川县矛盾纠纷第三方调解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共4名(威州镇和水磨镇工作室各两名)。

工作职责:开展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工作;完成上级组织安排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2、20-65周岁。

3、汶川县户籍人员。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及责任心,善于做群众工作;有奉献精神,热心调解等公益性工作,有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较强的心理素质。

5、离退休法官、检察官、警察和律师、人民陪审员以及乡镇、县级各部门退休干部中调解水平高、懂法律、热心调解工作、在当地具有一定威望的人员优先。

6、熟悉办公软件操作,有一定文字功底(退休干部可放宽计算机使用要求)。

7、身体健康,具备履职所需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8、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坐班制,并接受上级部门、司法所和当地党委、政府的管理和指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纳入招聘范围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调查处理,尚未结论的人员;

3、直系亲属涉嫌黑恶犯罪尚未结案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人员。

三、服务费用及待遇

专职人民调解员的服务费用采取固定补贴加计件的方式,生活补贴1700元/每月,根据调解案件数量和质量享受人民调解“个案补贴”,食宿自理,由调解中心每年购买人身伤害意外险。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制度。

四、服务合同

招聘人员与调解中心签订服务合同,由县司法局进行指导。

五、工作考核

根据《服务合同》和县司法局与调解中心共同制定的考核办法对招聘人员工作和纪律执行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招聘人员合同续签的依据。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6月21日-7月9日。

2.报名地点:汶川县司法局二楼基层股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回),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4.填写《汶川县公开考核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5.县司法局对初步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通知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出题范围: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岗位所需的法律法规等,群众工作能力、沟通能力和调解工作能力测试等。面试采取抽签形式确定顺序,成绩当场公布,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录用人员。

咨询和投诉电话:0837-6332383   联系人:赵伟

汶川县司法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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