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仲裁委员会招聘公告

来源:佛山仲裁委员会 2021-06-17 10:25:07

佛山仲裁委员会招聘公告

 

佛山仲裁委员会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案秘书,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办案秘书2名。

二、岗位职责

办案秘书是指依照《佛山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等相关规定,承担案件审理阶段全部仲裁程序性工作以及协助执行工作的秘书人员,具体职责如下:

(一)根据仲裁案件的需要,联系当事人和仲裁员;

(二)仲裁案件的组庭申请及报批;

(三)撰写并送达仲裁案件的组庭、开庭通知;

(四)协助仲裁庭管理仲裁程序,做好庭审记录及合议记录,并根据案件需要,协助仲裁庭进行调查取证、现场勘验、鉴定等;

(五)仲裁文书的制作、送达;

(六)按要求进行整理、填报仲裁案件相关信息;

(七)对已结案的仲裁案件材料及时按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和归档;

(八)其他与仲裁案件相关的工作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政治素质好;

(三)全日制大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其他专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且具有全日制法律硕士或法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四)具备扎实的法学专业基础,具有良好的口头及书面表达能力;

(五)熟悉OFFICE/WPS办公软件,具备较快的打字速度,能够胜任庭审记录工作;

(六)身体健康,工作积极热情主动,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及团队合作精神,有强烈的责任心。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一)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二)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五)其他不适合在本岗位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两种方式投递个人简历。

报名方式一: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发送至佛山仲裁委员会邮箱:zcb@fssf.gov.cn(邮件名称请按此格式注明:应聘+姓名),并将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大一寸免冠证件照等)扫描上传,以附件形式一并发送。

报名方式二:应聘者将书面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免冠证件照一张)以快递方式寄至以下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16楼佛山仲裁委员会(注明“应聘+姓名”字样)。收件及联系人:卢小姐/伍小姐,电话:0757-85856338。

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7月20日。

(二)面试:招聘小组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和初步筛选,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于2021年7月23日前电话通知入选者进行面试。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低于1:3时,由招聘小组决定是否进行面试。

(三)政审、体检:根据应聘者的面试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审、体检等手续。

(四)录用:经面试合格及体检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相关待遇按本会购买服务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方式:劳动合同制(劳务派遣方式)。

(二)工作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16楼。

(三)用工单位可安排录用的人员先到立案秘书岗位工作,或以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调整录用人员至立案秘书岗位工作。

(四)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应聘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佛山仲裁委员会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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