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辅警招聘49人公告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辅警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有关规定,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管理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协助交通警察从事交通勤务工作。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交通管理勤务辅警。
(二)招聘人数:49名,均为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至2003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三)具有高中(中等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
(四)自愿从事公安交通辅警工作,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具备基本的计算机知识和操作技能。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身高1.68米(含)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听,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心脏病、高血压、肾病等不适宜体力强度较大工作的疾病,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
(六)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吸毒史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交通管理警务辅助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公告
通过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http://police.haikou.gov.cn)、椰城交警头条号发布招聘各环节的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1、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2021年6月21日—6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海口市龙华路交警大厦一楼。
2021年6月28日—7月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海口市金龙路交警支队B801室。
报名提交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户口本复印件(本人及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毕业证(大专以上学历须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信用报告(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凭本人身份证打印)、近期彩色白底1吋照片5张、驾驶证等;退伍军人需提供本人退役军人证。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因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不准确、不齐全,影响资格初审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资格初审结果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http://police.haikou.gov.cn)、椰城交警头条号发布。
(三)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者自行准备运动服装、跑步鞋、餐饮等。
2、体能测试的项目和考核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考核标准):
(1)10 米×4 往返跑,男子标准为≤13′;
(2)男子1000 米跑的标准为≤4′25′;
(3)纵跳摸高,男子标准为≥265 厘米。
3、体能测试项目中,10 米×4 往返跑和1000米跑项目只测试一次,纵跳摸高测试最多不超过三次,测试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
4、测试项目其中一项不达标,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5、体能测试不合格人员一律淘汰;体能测试合格者确定为笔试人选。
(四)笔试(采用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不指定复习用书,笔试范围为时事政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公文写作。
2、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者,按同名次一并进入面试)。
(五)面试(采用百分制,按50%计入总分)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与招聘人数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同分数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再有同分者,以体能测试男1000 米绩较好者优先)。
(六)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结果公布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体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作弊、造假、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的予以淘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海口市公安局门户网、椰城交警头条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的予以淘汰,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考察人员。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与拟招聘人员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及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辅警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财政保障。
(一)辅警月工资3799.80元(含按国家规定缴纳的个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中,基本工资3070.00元、绩效考核工资429.80元、交通费300.00元。试用期不享受绩效工资。
(二)辅警绩效考核工资按照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辅警管理规章制度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发放。
(三)辅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享受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岗位保护等福利待遇。
联系人:周警官、莫警官
咨询电话:31366850、31366827。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