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嘉兴学院招聘思政辅导员公告

来源:嘉兴学院人事处 2021-06-17 11:30:38

2021年嘉兴学院公开招聘思政辅导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嘉兴学院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现有越秀、梁林和平湖3个校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4个岗位8名思政辅导员。具体以《2021年嘉兴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和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系统发布的岗位为准。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应在2021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在报名时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四)岗位待遇

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实行聘用制,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24:00前登录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jxxyrczp.zjxu.edu.cn/“招聘岗位”栏目完成报名,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于7月5日在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jxxyrczp.zjxu.edu.cn/和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zjxu.edu.cn/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方案。各岗位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条件不符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因虚假信息带来的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负责。

3.考前线上确认和准考证打印。因疫情影响本次招考不设现场确认,学校将通过线上确认方式明确参加此次笔试的人员,学校给参加确认人员发放准考证,未参加确认人员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具体方案和事宜将于7月5日左右发布于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网和我校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密切关注,自行查阅。

(二)考试方式及安排

相关安排和信息将发布于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网和我校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密切关注,自行查阅。

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以与拟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成绩不设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该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安排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要求应聘人员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通过后原件退回:

(1)非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中共党员证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成绩单、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中共党员证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未领到《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在读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提供身份证、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证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中,证件(证书、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书、证明)与招考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因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须统一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列入考试总成绩,但心理测试结果作为学校录用考生的参考依据之一。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考查应聘者的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技能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4.总成绩

本次招聘的岗位考试方式采用笔试和面试,应聘者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成绩的60%的比例相加计入总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名单。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学校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相关入校手续。公示结束后无故不来校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学校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应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学校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zjxu.edu.cn/);

2.嘉兴人事人才网(http://www.jxrsrc.com);

3.嘉兴学院人才招聘(http://jxxyrczp.zjxu.edu.cn/)。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3-83642345(嘉兴学院纪检监察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3-83640237唐老师、83592147冯老师

嘉兴学院人事处

2021年6月16日

附件:2021年嘉兴学院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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