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青川县司法局招聘司法所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青川县人民政府 2021-06-17 15:16:44

青川县司法局关于招聘司法所辅助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

二、招聘职位

司法所辅助人员1名(拟分配到曲河司法所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司法所辅助工作;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常驻户口在广元市范围内的公民,常驻青川人员优先。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口吃、色盲、色弱、纹身等。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的人员;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二)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退伍军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30周岁以下(截止报名最后一天计算)。

3.要熟练电脑操作。

四、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法治青川微信公众号、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现场资格审核、考试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6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 至11:30 ;下午14:30至 17:30)。

2.报名地点:青川县司法局政治部。

3.报名应携带的材料: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特长者携带专业技术证书,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及青川县司法局招聘司法所辅助人员报名表1张。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60%,面试成绩占4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司法所业务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报名人员审核合格后,由政治部工作人员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法治青川微信公众号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的人员,试用期1个月,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1年;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五、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本单位现有司法所辅助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青川县司法局政治部,联系人:王娅琼,联系电话:0839-7202569

青川县司法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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