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6名,其中,聘用制法官助理8名,临聘书记员8名。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法官助理岗位(8名)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学历:具有全日制大学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晰,反应机敏;
6.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7.聘用后,服从分配。
(二)临聘书记员岗位(8名)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学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熟悉电脑操作并具备一定的速录技能;
6.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7.聘用后,服从分配。前述两类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以上出生时间计算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2021年6月16日)。
二、报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6日-6月25日(工作时间)9:00-17:00
3、报名地点: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北楼401办公室)。
3、报名审查资料:填写《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面试
本次招聘不再进行笔试,以面试结合查阅个人资料确定聘用人员。由党组成员、部分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面试小组,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面试。面试采取随机提问方式,主要了解是否符合招录条件特别是政治性要求,是否有意愿到法院工作、是否具备工作岗位的基本能力,是否能够接受法院管理等方面情况,并结合提供相关信息,区分对工作岗位的合适度。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合格人员才能作为聘任对象。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复检一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四)研究决定
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
将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本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的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与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续聘。
三、工资待遇
(一)聘用法官助理待遇参照本院现聘用制法官助理待遇执行;
(二)临聘书记员月工资2500元(含餐补)。
四联系方式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746-6667501
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6日
附件: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