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市达川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招聘区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公告
达州市达川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招聘区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儿童福利院集中供养孤残儿童的实施方案》(达川府办函〔2020〕71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结合工作实际,达州市达川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儿童福利院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岗位:本次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其中护理人员8名,儿童营养师2名,保卫人员2名,驾驶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护理人员:限招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有爱心,有责任心,应具备从事育儿工作丰富经验;
2、儿童营养师:除具备中餐烹饪技术外,还须掌握儿童营养知识及配餐技能,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需取得健康管理证;
3、驾驶人员:限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内,持有机动车驾驶C证及以上,有5年以上驾龄,能熟练驾驶;
4、保卫人员2名,由保安公司派送。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开除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报名、初审、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6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达州市达川区民政局202、203办公室(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绥定大道二段773号)。
3、联系电话:0818—5123891、5121573,联系人:马妮娜、瞿政。
4、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相关岗位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初审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核。初审通过后,由区民政局儿童和社会事务股及时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次面试的时间、地点、体检时间等均以电话通知为准,请报名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未联系到本人或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经面试合格人员,由区民政局组织到县级医疗机构进行统一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者,自动放弃应聘。
(五)政审
体检工作完成后,达州市达川民政局将组织对体检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达州市达川区民政局政务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待遇和管理
区儿童福利院招聘工作人员由区儿童福利院负责日常管理、考核,被录取人员与区儿童福利院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行业标准及岗位职责确定。
达州市达川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