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城市学院、中共杭州市委党校联合招聘高层次人才6人公告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1-06-18 15:32:23

浙大城市学院、中共杭州市委党校联合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委常委会精神,巩固和深化地方党校和地方高校合作新模式,实现“人才共育”“马院共建”。根据《浙大城市学院与杭州市委党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浙大城市学院、中共杭州市委党校联合开展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一)浙大城市学院

浙大城市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为创建于1999年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校设有9个专业学院和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院),37个本科专业涵盖文、经、管、法、工、理、医、艺术等八大学科门类。

学校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风景旅游胜地杭州,毗邻京杭大运河,柳青水秀、波光鹭影,自然环境优美,办学设施先进。学校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延伸浙江大学优质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名城名校资源优势,加快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以“5215高水平人才汇聚计划”为牵引,不断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致力于建成特色鲜明、质量优秀、充满活力、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浙大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正式成立于2020年7月7日,是在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中心的基础上独立创建的二级实体机构,负责全校本科生、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承担着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各项职能。学院以“扎根杭州、服务浙江,讲好中国故事、展示制度优势”为己任,注重地方服务,与省市各级机关和企业界、媒体平台联系密切,社会服务成效明显。学院在杭州市、浙江大学的“名城名校双加持”浙大城市学院建设百强大学的效应下,致力于打造“幸福+”“城市+”为研究特色的“一流马院”。

(二)中共杭州市委党校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是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市委市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置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政治学教研部、党史党建教研部、经济学教研部、公共管理教研部、法学与社会学教研部、文化学与统战理论教研部、市情研究所、学报编辑部等8个教研部门和图书馆、信息化管理中心2个教辅部门。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坚持党校姓党,围绕教学、科研、决策咨询中心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致力于建设与“重要窗口”的“头雁风采”相匹配的一流红色学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科研能力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业条件

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公共管理、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领域相关专业。

(三)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拟引进各层次人才6名(浙大城市学院4名,杭州市委党校2名)。

三、人才层次

(一)第一层次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学术造诣高,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符合党校重点学科和优势学科发展的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完成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浙江省“特支计划”杰出人才人选以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

(二)第二层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创新人才青年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等。

(2)近五年获得以下奖项:省部科学技术一等奖第1名;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1名;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等。

(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以及基地和人才专项项目第一负责人;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第一负责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第一负责人;全国性一级学术团体的会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或教育部社科委委员等。

(三)第三层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人选;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

(2)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省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入选者;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培养人选;省“特支计划”领军人才;省“特支计划”教学名师;省教学名师;省创新团队负责人;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等。

(3)具有相当学术水平和影响力的专家学者。

(四)第四层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

(1)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国内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担任国内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省级以上党校(行院)、干部学院教授或者相应职务。一般应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取得下列条件中的2项:①近5年主持完成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②近5年在本专业权威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且在专业出版社出版过本专业学术专著;③近5年获得过省部级二等奖以上(或相当层次)的科研成果奖1项;④近5年教学科研决策咨询成果获得国家级领导批示或采纳1次,或获得省部级主要领导批示或采纳2次;⑤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教学名师荣誉或是获得过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

(2)博士学位,国内双一流建设(含最新教育部学科评估B类及以上学科)高校或国(境)外知名高校教授职务的学科带头人、教育教学名师或业绩突出的C9高校副教授、世界排名前100高校副教授、助理教授等。

(3)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海内外人才。

(五)第五层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博士学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较高教学、科研、决策咨询工作能力,45周岁以下,列入省部级人才工程或相当层次人才计划培养对象,具备担任教研骨干的能力。一般应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取得下列条件中的3项:①近5年主持完成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②近5年在权威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者在重要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专业出版社公开出版过学术专著1部;③近5年获得过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或相当层次)的科研成果奖1项;④教学科研决策咨询成果获得省部级主要领导批示或采纳;⑤获得过全省高校、党校系统以上教学名师荣誉或是获得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以上精品课。

(2)具有全国知名高校博士学位,综合素质好,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符合学校学科建设需要,在教学和科研上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四、岗位待遇

人才层次

入编一方岗位待遇(年薪)

备注

第一层次

80-100万元

引进人员选择在一方学校入编聘岗,同步在另一方学校受聘,根据协议明确的工作量享受相应待遇。

第二层次

60-80万元

第三层次

50-60万元

第四层次

30-45万元

第五层次

20-30万元

本岗位为浙大城市学院、中共杭州市委党校联合招聘岗位,实行“双聘制”,即符合要求的引进人员根据编制情况选择在一方学校入编聘岗,同步在另一方学校受聘,其薪酬在享受入编方学校的岗位待遇基础上,还可以与另一方学校协商确定工作量并享受相应待遇。引进的人才在岗位年薪基础上享受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和省市相关配套政策。岗位协议年薪根据人才层次和考核期业绩目标由各方协商确定,实际年薪在岗位协议年薪的基础上根据岗位业绩完成度等情况按照激励和约束并行原则实行动态调整,具体待遇和岗位业绩要求执行“一人一议”,以双方协商为准。

五、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1日止。

(二)报名方式

报名者请填写报名表,将佐证资料(包括自大学开始至申请时间的不间断学习、工作简历,发表的论文、著作、专利、获奖、负责的科研项目等方面取得的成就清单)、学历和学位证书及5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着重介绍取得的主要学术成就和影响)发至招聘邮箱报名,并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应聘专任教师+姓名+专业。

六、考试

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不设最低开考比例。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包括教学和学术能力评价、试讲或学术报告以及现场答辩等环节)。由浙大城市学院和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共同组织专家听讲并作出评价,再报设岗单位审议。根据考试评价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七、考察与体检

考察着重了解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从业工作经历情况等。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按公务员录用现行体检标准执行。

八、公示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设岗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政策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浙大城市学院:李老师,0571-88018789,lqy@zucc.edu.cn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林老师,0571-87326139,zzc@hzswdx.gov.cn。

浙大城市学院

中共杭州市委党校

2021年6月18日

附件:《浙大城市学院、中共杭州市委党校高层次人才联合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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