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西市城子河公安分局招聘公告

来源: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政府 2021-06-18 16:26:03

城子河公安分局招聘部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解决区公安分局摩托车驾驶岗位警力不足问题,进一步强化全区治安防控力度,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城子河公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招聘公益性岗位10名(警用摩托车驾驶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鸡西市城镇户籍(城子河区城镇户籍优先);

2、年龄在18至35周岁(截止2021年6月1日);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以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4、志愿参加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政治思想觉悟高,道德品质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双眼裸眼视力4.9(0.8)以上,无纹身,身高在1.75米以上;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持有摩托车D证驾照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及以上处理的;

(2)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的;

(3)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的;

(4)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其他不适合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7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10个工作日不含周末)

2、报名地点:城子河公安分局政工科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学历证书、学信网证明、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摩托车驾照,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以上均需原件与两份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5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并采集相关信息。《报名登记表》由报名人员在报名处领取(见附件),提交《报名登记表》时即开始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体能测试准考证。参加测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人员考录、使用全过程,凡发现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人员考试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且三年内不得报考该职位。

4、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俯卧撑、摩托车驾驶技术;所有参加测试人员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中26—30岁年龄段达标标准,三项体能测试成绩均需高于60分(含60分),有一项低于60分即予以淘汰。三项均高于60分(60分)者计总分,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名。

5、面试(100分):体能测试之后,根据测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 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入围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城子河公安分局公众号进行公示,并通知考生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言语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等相关内容。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加分项目:①应聘人员系全日制本科以上、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在考试总成绩基础上额外加5分;②应聘人员有5年以上(含5年)全市政法系统工作经历的,在考试总成绩基础上额外加3分。③应聘退伍军人荣获部队三等功的,在考试总成绩基础上额外加2分;④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条件的,总加分数不超过5分;⑤应聘人员中有摩托车D证驾照的在考试总成绩基础上额外加5分;有摩托车E证驾照的在考试总成绩基础上额外加3分。加分项目佐证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7、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职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的人民警察职位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政审。体检结束后,组织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政审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主要表现、本人和直系亲属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违反信访政策、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等。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政审、聘用资格的(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确定聘用人员后,在城子河政务公开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进入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合格者签订用工合同,岗位服务期限3年。

五、岗位职责及待遇

此次招聘的人员主要是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巡逻防控(骑行)、值班备勤等相关工作。待遇比照公益性岗位,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签订用工劳动合同,月工资1800元(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种保险)。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城子河公安分局

咨询电话: 0467-2303019

鸡西市公安局城子河分局

2021年6月17日

附件:报名信息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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