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北海人才网 2021-06-18 16:35:18

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中心现面向社会招聘五名演员和两名业务推广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演员5名

(二)业务推广人员2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5日-6月22日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以邮件方式发送至793133140@qq.com,发送后请拨打电话0779-2023440确认。

(三)聘用方式

经审核符合面试要求的,我中心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面试通知后持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前来核验参加面试。经面试合格后根据相关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三)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职位(一)演员:1.专业要求:艺术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舞蹈表演与教育、音乐与舞蹈学、舞蹈硕士(专业硕士)];2.中专及以上学历。

职位(二)业务推广人员:1.专业要求:市场营销[市场营销,国际市场营销,市场开发与营销,营销与策划,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文化创意与策划];2.性格外向、亲和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有较强的工作适应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3.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服务年限未满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并按国家要求购买五险和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苏小凤:2023440/18807893896

电子邮箱:793133140@qq.com 

地址:广西北海市海城区解放路19号

北海市文艺交流中心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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