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温州文成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公告

来源:文成县人民政府 2021-06-18 17:57:30

2021年文成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公告

 

为加快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61号)精神,现将文成县2021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2021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文成县教育事业服务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

2021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为22名,其中小学全科10名、初中学科5名、高中学科5名、“双学科”复合型高中教师2名。具体培养院校等详见附件。

三、招生录取程序

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一)填报志愿。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详情请及时关注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

(二)面试。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四舍五入),向有关高校提供考生名单,并由相关高校将名单抄告有关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根据高校提供的名单,进行考生户籍审核,组织考生面试,面试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

(三)公示。对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文成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天。

(四)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商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相关高校。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五)录取。各相关高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相关高校按有关规定录取。未录取者不影响普通类正常录取。

(六)备案。录取工作结束后,相关高校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培养经费

定向培养生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所需经费由县财政统一承担,其他费用自理。

五、就业政策

定向培养生取得相应师范院校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后,由县教育局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的学校任教,其中小学全科教师和初中学科教师调配到乡镇学校任教,高中学科和“双学科”复合型教师调配到县属高中任教。定向培养生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8年。

定向培养生若未按时毕业、毕业后不回文成工作或不服从分配及不满服务年限的均视为违约,应按协议承担有关违约责任。具体事项在定向培养协议中约定。

因录取工作时间较紧,考生填报志愿后,近期尽量不要离开本县范围并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以免无法及时参加面试而影响录取。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

咨询电话:67862972(文成县教育局政工科)。

附件:

2021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

文成县教育局 

文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5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