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06-19 09:23:15

2021年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数量

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其中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参公编制工作人员1名。

选调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1年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

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面向湖州市范围内(含县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公开选调参公编制工作人员面向湖州市范围内(含县区)行政、参公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

四、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85年6月21日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2021年6月27日);

5.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有关规定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或其他不宜调动的。

五、选调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湖州市红丰路1366号1号楼306办公室)。报名日期为2021年6月21日至6月27日,具体时间为每天的08∶30-11∶30和14∶00-17∶30,逾期不予报名。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2021年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格可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下载,用A4纸打印)。

(2)报考人员报名时现场接受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选调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能开考;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选调计划,并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公布。

2.组织考核

考核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选调的,经选调单位领导同意后,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后,对考察合格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

4.公示和调动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通过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向社会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选调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选调单位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核准。公示期满,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六、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选调有关信息指定在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taihu.huzhou.gov.cn/)发布,选调过程相关信息均在上述网站公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

3.对选调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702231。

七、其它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不能参加下一步选调程序的,视为放弃。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莫老师0572-2702231;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1:2021年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2021年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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