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金华义乌市星光实验学校招聘备案制教师6人公告
2021年义乌市星光实验学校招聘备案制教师公告
根据《义乌市中小学备案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市特殊教育学校师资需求的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备案制教师(非事业编制)从事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学段 |
学科 |
招聘 人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要求 |
特殊 教育 |
生活 适应 |
6 |
专科 及以上 |
特殊教育专业 |
报名确认通过人数不足招聘名额2倍的学科,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学科的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
(一)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
(2)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浙江省内高校本科毕业生;
(4)义乌生源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往届毕业生
往届毕业生要求义乌户籍,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上没有指明学科的,根据呈报的学历专业报考对应的学科),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计划中的专业要求。
现已在义乌市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的备案制教师,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条件
1.2021年应届毕业生,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往届毕业生,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身体健康,能承担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4.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4.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因涉嫌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二年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有其他不宜担任备案制教师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4日8:30-6月25日17:30。
2.报名地点:义乌市星光实验学校(江东街道塔南二路306号)
3.报名时所需材料: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义乌市星光实验学校招聘备案制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要求: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每位考生限报一门学科。
(二)资格审查
招聘学校及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确定为入围考试人员。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与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50%和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
(1)笔试:笔试进行学科专业知识考试,考试范围为:
《特殊教育概论》、《特殊儿童心理学》、《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笔试后统一组织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2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入围面试,面试采用模拟上课(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测试标准与办法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与办法进行,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公示7天。
(七)聘用
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教育局推荐到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所有拟聘用人员的聘用手续一般在2021年8月办理。
五、其它事宜
(一)聘用人员须在2021年8月25日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聘用的应届毕业生至2021年9月30日止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不予聘用,在两年内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二)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聘用之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招聘对象,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联系方式
义乌市教育局联系电话:0579—85213610、85385592
星光实验学校联系电话:0579—85236103、85236101
资格审查、考试、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和聘用等事项在义乌市教育局政务公开专栏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义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义乌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