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定西漳县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50人公告
漳县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城市管理工作协管员)公告
随着我县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区建成面积日益增加,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居民对城市管理工作要求也随之提高,城市管理工作面临巨大压力。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县就业困难群体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工作协管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本次招聘岗位为城市管理工作协管员,共50名,其中:男性35名,女性15名。主要承担城区日常的违建、车辆抛撒、环境卫生监督的巡查,规范非机动车摆放、乱摆摊点协助城市管理工作任务。
三、招聘条件。为漳县辖区内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退伍军人优先),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登记失业的《就业创业证》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管理,有为人民服务的意识;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身体健康,无明显缺陷;5、女性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男性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23日;
报名地点:漳县综合执法局综合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本人需提供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登记失业的《就业创业证》(登记日期为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6月23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审批表、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所提供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资料,由县执法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相关情况进行初审,并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上报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县执法局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
城市管理方面的相关知识。
3、笔试要求
笔试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和百分制计算办法。本次笔试实行“裸考”,所有考点及考场不提供物品寄存服务,请考生提前做好物品寄存,并于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积极配合监考人员的入场安全检查。参考人员只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点,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考生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智能电话手表、计算器等)等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点,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
若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直接进行面试环节。
(四)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县执法局对招聘计划的120%划线,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组织面试。
(五)人员确定
面试结束后,县执法局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换算总成绩。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县执法局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名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
对最终体检合格人员,由县执法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八)聘用
对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县执法局对聘用人员组织岗前培训并签订聘用协议,报县人社局备案。
五、管理及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由县执法局负责日常管理。各用人单位要结合岗位实际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明确聘用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协议的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期满退出、不享受经济补偿金待遇)。聘用人员享受我县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执行。
咨询电话:0932-4867319(县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县综合执法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