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温州永嘉县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来源: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局 2021-06-21 11:01:26

2021年永嘉县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为加强乡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6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通知》(浙教办师〔2021〕14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永嘉县教师定向培养招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2021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永嘉县户籍,立志为永嘉县教育事业服务的考生。

二、招生(招聘)计划和培养院校

2021年计划定向培养小学全科教师及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和“双学科”复合型高中教师12名,具体如下:

申报县

合计

需求学科

培养专业

培养人数

户籍要求

意向培养高校

备注

永嘉县

12

小学全科

小学教育(师范)

5

永嘉县

温州大学

 

初中信息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

2

永嘉县

杭州师范大学

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初中社会(思想政治教育)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2

永嘉县

杭州师范大学

高中地理科学(与思想政治复合)

地理科学(与思想政治复合)

2

永嘉县

浙江师范大学

高中物理学(复合教育技术学)

高中物理学(复合教育技术学)

1

永嘉县

杭州师范大学

三、招生(招聘)录取程序

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一)填报志愿。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符合条件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因录取工作时间较紧,考生填报志愿后,近期尽量不要离开本县范围并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以免无法及时参加面试、签订协议等环节而影响录取。

(二)面试。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按位次)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四舍五入),将考生名单提供给相关招生院校,并由相关高校将名单抄告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进行户籍审核和师范生适应性面试。面试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

(三)公示。对面试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1:1比例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永嘉县公务网上公示3天。

(四)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签订协议时考生需携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县教育局将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在招录过程中,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五)录取。各招生院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者由招生院校发送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影响同批次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将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培养经费

大学就读期间由录取考生自己先行缴纳各项费用,毕业并落实岗位见习期满后,由县财政给予每人一次性3万元补助,具体按协议执行。

五、就业政策

参照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有编有岗政策,毕业后由县教育局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到永嘉县山区农村小学和中学任教(小学全科和初中拟落实到岩头碧莲片学校,高中拟落实到除上塘瓯北区域外的高中学校)。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在永嘉县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少于8年。

六、其他要求

(一)定向培养生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后,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等环节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定向培养生若未按时毕业、毕业后不回永嘉县教育系统任教或不服从分配及不满服务年限的,应按协议承担有关违约责任。具体事项在定向培养协议中约定。三年内不得报考本县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67222872、67222161、6722331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7756558)。

永 嘉 县 教 育 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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