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定海区交通运输局和下属事业单位第三批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舟山市定海区交通运输局和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上半年第三批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定党政办发〔2018〕40号)、《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定人社发〔2018〕2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定海区交通运输局和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户籍要求 |
年龄要求 |
备注 |
定海区交通运输局 |
工作 人员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户籍不限 |
35周岁以下 |
|
定海区交通工程管理中心 |
驾驶员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户籍不限 |
35周岁以下 |
需持C1及以上驾驶证 |
定海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
工作人员 |
2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户籍不限 |
35周岁以下 |
|
驾驶员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户籍不限 |
35周岁以下 |
需持C1及以上驾驶证 |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信息发布平台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公告公示栏。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7月2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定海区交通运输局组织人事科(港务大厦1505)
3、联系电话:2045631;联系人:蒋女士;
4、报名时携带材料:
(1)《舟山市定海区交通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其中“驾驶员”岗位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接收资格审查结果及未通过理由。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资格审查由定海区交通运输局负责。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20倍及以上,则增加笔试环节,经笔试后按1:6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1、考试完毕,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公示不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告知本人不予聘用。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待遇
年薪5.5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等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二)各招聘环节由定海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定海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舟山市定海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