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浙江温州瑞安市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公告
瑞安市2021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公告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1〕12号)精神,2021年我市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胜任基层农技推广岗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受欢迎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本科层次的专业人才。2021年报考普通高校,具有瑞安市户籍,立志为基层农业事业服务的学生,并与定向培养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
浙江农林大学,院校代码:0211(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
三、招生名额与学制专业
2021年瑞安市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招生(招聘)3名,其中农学专业、植物保护专业、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各1名,学制四年。全部安排在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录取。
四、招生方式与程序
(一)填报志愿: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瑞安市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高考成绩在一段线上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一并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招生院校定向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遇专业服从调剂也要符合选考科目要求。
(二)确定体检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普通类专业的分段原则,分段提供体检名单、分段投档录取。每一段提供名单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按我市招生计划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三)组织体检:瑞安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会同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生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并及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有异议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尽快安排并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合格考生,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的前提下,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瑞安信息公开网公示3天。
(四)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瑞安市农业农村局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由瑞安市农业农村局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合格考生在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时,须出示高考分数卡、身份证、户口簿、体检反馈单等证件资料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资料复印件1份。如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关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五)学校录取:招生院校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六)备案: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抄送瑞安市农业农村局、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定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范围
招生专业 |
选考科目 |
农学 |
化学、生物、物理(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 |
植物保护 |
|
农林经济管理 |
不限 |
六、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农学专业、植物保护专业学生,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和高职(高专)农业种养技术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免交学费政策,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农林经济管理专业学生学费自理。定向培养生可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七、就业与待遇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安排到瑞安市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农技岗位工作。具体工作单位采取竞争择优办法,由瑞安市农业农村局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乡镇(街道)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事项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聘用合同中约定)。
2021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不按协议回我市定向单位工作的,不享受定向培养生的相关待遇。因乙方(定向培养生)单方面因素对甲方本期基层农技人才定向培养工作造成了不可逆性损失,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且自取消协议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甲方下属以及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农技岗位的招聘(录)。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填报定向培养志愿后,上线考生还需参加体检、协议签订等流程,请报考考生在体检公告出来前保持通讯畅通。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体检公告出来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二)体检公告出来后,上线考生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参加体检,如有异常情况(包括且不限于到过或来自疫情重点地区和接触过疫情重点人员),须主动向瑞安市农业农村局报告(0577-58918219)。
(三)“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上线考生可参加体检。
“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须提供瑞安市人民医院或三甲及以上医院出具的非新冠肺炎对象的医学诊断证明。
(四)仍在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体检。
(五)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若上线考生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而不能参加此次体检影响招录的,后果自负。因各种原因,上线考生不能按时参加此次体检的,将不予安排补检。
(六)疫情防控未尽事宜,由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如有新的疫情防控精神,按新精神执行。
九、其他事项
(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及签订协议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请及时关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瑞安信息公开网。
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填报基层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志愿,咨询电话:0577-58918219(瑞安市农业农村局)、0571-63730908(浙江农林大学招生办)。
瑞安市农业农村局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