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汕头市潮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关于汕头市潮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的公告
为全面加强卫健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汕头市潮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潮南区妇女儿童医院、潮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潮南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峡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英中心卫生院、陇田中心卫生院、陈店镇卫生院、司马浦镇卫生院、胪岗镇卫生院、成田镇卫生院、仙城镇卫生院、井都镇卫生院、红场镇卫生院、雷岭镇卫生院14家单位2021年计划招聘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技术人员共94名(其中潮南区妇女儿童医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其余13家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体分配见附表《汕头市潮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学历必须是可作为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尚未取得执业资格的,本次报考学历必须是可作为参加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已经取得医师资格的,持有的资格证专业须与报考的学历专业一致。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研究生符合《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汕人才发〔2020〕1号)条件的,享受相应薪酬、福利待遇及培养管理优惠政策。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本公告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汕头市潮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名表》(附件2)签名扫描后连同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邮箱。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接收报名资料邮箱:rsg87779033@163.com。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1日8点至2021年7月17日17点(具体以报名邮箱接收到报名资料的显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本人填写《汕头市潮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和单位要求填写相关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尚未毕业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承诺书。 (3)注意事项: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
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附件4《专业参考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例如,某一岗位的专业要求为“经济(A02)”,那么该类所含的学科“理论经济学(A0201)”或具体专业“西方经济学(A020104)”等,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视频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最低合格线的设定。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成绩公布。
视频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应聘者面试成绩,并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由区卫健局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拟聘人选公示。
考察对象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选,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未满自行离职的承担违约责任,若享受《汕头市引进博(硕)士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汕人才发〔2020〕1号)相应薪酬待遇的的,同时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经协商在汕头市内流动的,可不退回住房补助和生活补贴。
(九)递补事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截止至拟聘人选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自愿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的邮箱和联系电话准确无误并正常使用,并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应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二)本科学历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政策咨询电话:
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0754-87779033
(四)招聘查询网址:http://www.chaonan.gov.cn
(五)本公告由汕头市潮南区卫生健康局、汕头市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汕头市潮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岗位表.xls
2. 汕头市潮南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