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秀洲区(含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招生(招聘)公告

来源:秀洲区-区卫生健康局 2021-06-22 13:43:31

2021年嘉兴市秀洲区(含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招生(招聘)公告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人力社保厅《关于开展2021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21〕25号)精神,现将2021年嘉兴市秀洲区(含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立志从事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事业且2021年高考选考科目符合专业要求的秀洲(含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户籍考生。

二、承办院校及招生(招聘)计划

秀洲区(含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2021年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分别委托6所医学院校承担,计划招生(招聘)共29名(本科层次23名,学制5年;专科层次6名,学制3年)。其中,秀洲区17名,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12名

1.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层次临床医学2名,选考科目为化学和生物(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秀洲区、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各委托培养1名。

2.嘉兴学院,本科层次临床医学4名,选考科目为化学和生物。秀洲区、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各委托培养2名。

3.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本科层次中医学5名,选考科目为化学、生物(2门选考其中一门即可)。秀洲区委托培养3名,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委托培养2名。

4.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层次预防医学2名,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3门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均为秀洲区委托培养人员。

5.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层次预防医学2名,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3门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均为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委托培养人员。

6.杭州医学院,本科层次预防医学3名,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3门选考其中一门即可)。均为秀洲区委托培养人员。

7.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层次儿科学1名,选考科目为化学和生物(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为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委托培养人员。

8.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层次医学影像学3名,选考科目为物理和生物(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均为秀洲区委托培养人员。

9.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本科层次麻醉学1名,选考科目为化学和生物。为秀洲区委托培养人员。

10.湖州师范学院,专科层次临床医学6名,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3门选考其中一门即可)。秀洲区委托培养2名,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委托培养4名。

三、招录与招聘

秀洲区(含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2021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工作实行招生与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2021年6月2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以区(行政区划下面的街道)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在6月29日8:30至6月30日17:30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1)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层次临床医学(定向)专业(学校代码0020,专业代号210);

(2)嘉兴学院本科层次临床医学(定向)专业(学校代码0217,专业代号202);

(3)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本科层次中医学(基层卫生人才定向)专业(学校代码0256,专业代号214);

(4)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层次预防医学(定向)专业(学校代码0312,专业代号237);

(5)杭州师范大学本科层次预防医学(定向)专业(学校代码0020,专业代号222);

(6)杭州医学院本科层次预防医学(定向)专业(学校代码0036,专业代号232);

(7)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层次儿科学(定向)专业(学校代码0312,专业代号209);

(8)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层次医学影像学(定向)专业(学校代码0312,专业代号220);

(9)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本科层次麻醉学(定向)专业(学校代码0299,专业代号247);

(10)湖州师范学院专科层次临床医学(定向)专业(学校代码0223,专业代号217)。

上述学校代码、专业代号为相关院校目前所能提供的初步信息,具体以所在院校面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2.划取上线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再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

3.体检。秀洲区卫健局、经开区社发局根据各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联合组织考生体检,结合今年新冠疫情防控形势,做如下规定:

(1)按照往年招生流程,今年体检时间暂定为7月2日(具体以秀洲区卫健局、经开区社发局电话及短信通知的时间为准)。请报考考生在接到体检通知前,务必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最好留有2个以上可联系的手机号码),并避免长途出行。

(2)秀洲区卫健局、经开区社发局根据各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及时通知需体检考生。考生须佩戴口罩,并携带身份证、浙江健康码“绿码”、《2021年秀洲区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招生(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后如实填写并签名),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经秀洲区卫健局、经开区社发局审核通过后,统一前往参加体检。

符合下列任意一项的,原则上不得参加体检:①对“健康码”非绿码人员;②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③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④本人或同住人员有境外旅居史、中高风险地区和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且尚在健康观察期的人员。

对14天内有发热、干咳、头痛、乏力、嗅觉减退、味觉减退、头晕、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胸痛、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新冠相关症状人员,需提供3天内有效核酸阴性报告,方可参加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医学类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色弱或色盲)的考生,色弱或色盲考生请勿报考。

体检后,秀洲区卫健局、经开区社发局及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有异议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应尽快安排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及录取资格;考生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此次体检的,将不予安排补检。体检费用自理。

4.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按1:1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分别在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网(http://www.xiuzhou.gov.cn/col/col1228945856/index.html)、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kfrl.com)公示3天。

5.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秀洲区卫健局、经开区社发局商各自人社部门后,按相关操作原则与体检考生各自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和个人信用承诺书。符合条件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成绩单(可在浙江教育考试网查询打印)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到秀洲区卫健局、经开区社发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协议签订须按下列原则操作:

(1)第一步:秀洲区卫健局根据“符合秀洲区户籍、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结合招生(招聘)计划,确定同一委培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考生;同时,经开区社发局根据“符合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户籍、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结合招生(招聘)计划,确定同一委培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考生。

(2)第二步:秀洲区计划未满额的,则在满足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计划满额的基础上,再由秀洲区卫健局在同一委培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考生中按“符合秀洲区或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户籍、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执行,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同时,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计划未满额的,则在满足秀洲区计划满额的基础上,再由经开区社发局在同一委培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考生中按“符合秀洲区或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户籍、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执行,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3)第三步:自协议签订规定的时间起,因拟签约考生放弃而递补者,在同一委培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内按“符合秀洲区或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户籍、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执行,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4)不在规定的时间或未按操作原则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

6.学校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在分别与秀洲区卫健局、经开区社发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考生中按照招生政策投档、录取,被录取者分别由6所医学院校发送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影响普通类正常录取。

7.备案。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秀洲区卫健局、经开区社发局与相关人社、财政部门备案。

四、费用补助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由区财政按本科生4.6万元/人、专科生2.6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具体按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执行。

五、就业与待遇

1.此次被录取的秀洲区(含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定向培养学生,在约定期限内毕业后,按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分别到秀洲区卫健局、经开区社发局各自行政所辖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秀洲区卫健局、经开区社发局按各自实际进行分配,经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身份。

2.定向培养生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后,服务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事项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聘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限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3.定向培养生今后如有违反个人信用承诺,将会被列入浙江省卫生健康信用不良信息,纳入政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实行管理,并依据《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发〔2019〕56号)等精神,结合定向培养协议、聘用合同等执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未尽事宜,由秀洲区人社局、秀洲区卫健局、经开区社发局负责解释。如有新的疫情防控精神,按新精神执行。

六、咨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到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嘉兴市九里路618号417室)咨询。

嘉兴市教育考试院:820879442;

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82721485;

嘉兴市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2721854;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社会发展局:82208491。

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社会发展局

嘉兴市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1日

附件:2021年秀洲区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招生(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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