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永泰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永泰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124号)文件规定,我县拟补充招聘1名就业辅助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补充招聘1名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置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员配置到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承担稳就业保就业及失业保险等公共就业服务相关工作。
二、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
2.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未就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或毕业一年以上且一年内未就业(未在企业单位参保缴费为准)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人员管理
永泰县人社局作为就业辅助员队伍的管理主体,负责组织招考、聘用、调配、考核等工作;实际用工的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包括考勤)工作。
四、岗位薪酬待遇
1.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列为A类公益性岗位,应发工资为3706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后,实际收入约为3317元/月。
2.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报酬标准相同。
五、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六、工作职责
就业辅助员在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各项稳就业保就业及失业保险等相关工作,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并向城乡劳动者、用人单位提供各类公共就业服务。
七、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由县人社局在县政府官网、乡镇及社区(村)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广泛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公告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7月7日。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2日—7月7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自行到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报名。报名地址:永泰县就业和社会保障便民服务中心17号窗口,联系电话:0591-38730860。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应提交《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一寸彩照三张,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另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一式三份。
4.资格审查:由县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对报名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
经审核后,县人社局根据公益性岗位报名人员情况,负责组织对报名公益性岗位的人员进行面试,具体安排考场及相关考务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公示
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官网和就业困难人员户籍所在(村)社区予以公示,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由市劳动就业中心将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汇总上报市人社局,并报市财政局备案。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聘用及备案
1.由市劳务派遣公司与就业辅助员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并委托其依规申领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依法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2.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报名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材料报市劳动就业中心备案。
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1日
附件: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就业辅助员).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