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招聘5人公告
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要求,根据我校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学校简介
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官方网站主页“学校简介”(http://www.hsdfz.com.cn)。
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三)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不含专升本)毕业并获学士学位,硕士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必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取消录用资格。
(六)同时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的。
2、工作期间受过党政纪律处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 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4日至7月2日24:00。
2、报名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为hsdfzbgs@163.com。
3、报名提交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学院公章);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全职工作经历的提供《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一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为“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例如:物理教师-物理学-张三。)。
(二)初选与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初选与资格审查后确定报名资格人选,具备报名资格人员名单于2021年7月5日在哈师大附中官网上(http://www.hsdfz.com.cn)公布。具备报名资格人员须参加应聘资格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7月6日8:30至11:00
2、现场确认地点:哈师大附中实验楼一楼
3、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其中《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及其他复印件材料我校留存用于存档备查。
5、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通过者,将发放本次招聘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笔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为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我校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以结构化面谈、试讲为主,重点考查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折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选。若报考同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录用面试成绩高的应聘人员。如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60分,则该招聘岗位取消,不递补。如面试当天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不根据笔试成绩进行递补,且对缺考考生不补考。
(五)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心理测评、政审
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心理测评及政审。心理测评结果不适合所聘工作岗位或政审未通过者不予聘用,空缺名额不递补。
(七)公示
学校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心理测评、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http://www.hsdfz.com.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有关说明:
(一)享受待遇。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学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试用期间,如出现有违师德师风行为,解除聘用合同。
(三)录用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人事档案,不能提供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需对个人提交的材料、信息负责。学校对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供的材料不实,或在档案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录用原则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葛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632663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451)86675547
附件:
附件1: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xls
附件2:哈尔滨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1年上半年应聘人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