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厦门市同安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厦门市同安区2021年社区工作人员招考简章
为选聘高素质人才到社区工作,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厦门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厦民规〔2020〕2号)的有关规定,定于今年面向全区统一招考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20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同安区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热心社区工作,愿意履行社区工作职责的;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6月至2003年6月期间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2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明确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招考岗位
岗位1-祥平街道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6名;
岗位2-五显镇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2名;
岗位3-汀溪镇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1名;
岗位4-莲花镇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1名;
岗位5-新民镇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4名;
岗位6-西柯镇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6名。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6月29 日至30日(星期二、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
(二)报名地点
同安区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大厅。
(三)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教育2021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近期同一底片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表一式二份(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联系电话
同安区社区办 7558595
二、笔试
(一)笔试总分
100分,合格分60分。
(二)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工作及相关政策法规、时事政治以及公共基础知识等考生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试卷由专家组命题,采用标准答题卡通过读卡机阅卷,考生自行准备2B铅笔,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材料。
(三)准考证领取
7月14日—15日(星期三、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逾期视同放弃。
所有考生签领准考证时,须提交本人《同安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2)并接受“八闽健康码”核验。
(四)领取地点
同安区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大厅。
(五)笔试时间
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六)笔试地点
具体以准考证上的地点为准。
(七)注意事项
报名考生人数与岗位招考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按达到3:1的报考人数,确定该岗位的招考名额。
三、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经区民政局复审后,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每个岗位的录取名额,以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名额。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以笔试合格人数组织面试,但考生面试成绩应不低于7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及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等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2.若2名以上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由区民政局另行组织面试后确定。
3.加分
(1)退役军人或同安区辖区内驻军现役军人配偶,笔试成绩加2分。
(2)退役军人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笔试成绩加3分。
(3)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3分,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笔试成绩加2分。
以上加分不累计, 按就高原则加分。
加分的考生,报名时还须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军人配偶须持有团以上部队政治机关的随军家属证明、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退伍军人持有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证明。
(3)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军人须持有退役军人证和立功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证明。
(4)社会工作师及助理社会工作师应提供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体检和考核
笔试、面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一)体检
本次招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要求,具体检测方法由体检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复检)费用个人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通知书,由区民政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组织体检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合理期限,但从通知体检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并合格后,方能进行考核聘用。
(二)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持有效证明及单位介绍信到相关单位开具无违法违纪、无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等材料。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定论后交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三)递补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保留一年,从实际面试日期开始计算。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原则上可从本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总分排名依次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或因故退出,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被聘用后一年内辞职,由用人单位综合考虑笔试、面试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区民政局批准。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区民政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同安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
(二)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一经聘用,需在社区服务满三年。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将严格按照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部署,严密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务必遵照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行程规划,以免错失考试资格。在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现场环节时,考生应按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八闽健康码(请提前下载安装闽政通APP)和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适当距离不拥挤,体温检测37.3℃及以上者,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防疫要求处理。不配合考试现场防疫要求者或未能按时参加考试相关环节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截至本简章发布之日,厦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对入厦人员要求如下:
(一)境内考生防疫要求
来自境内低风险等级地区的考生需持有八闽健康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
具有境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入厦后需接受医学观察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高风险地区来厦考生,需接受14天集中医学观察并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中风险地区来厦考生,需接受14天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并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期满且核酸检验结果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
(二)境外考生防疫要求
境外入厦人员须经集中隔离观察14天后,再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7天,并在隔离观察期间接受相应的核酸和抗体检测。医学观察期满且检测均合格后解除医学观察,方可参加考试。
疫情防控要求贯穿本次招聘全程,疫情防控政策根据形势发展可能有变化,以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最新工作部署为准,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瞒报、谎报、不履行相关承诺人员将承担法律责任。
本章程由同安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2.《同安区社区工作人员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