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教师及辅导员招聘47人简章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021年教师及辅导员招聘简章
一、学院简介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是内蒙古大学与社会投资方合作,于2005年开始筹建,2008年经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2012年经内蒙古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毗邻南湖湿地公园和内蒙古大学南校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学院设艺术学院、语言与传媒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交通与环境学院、商学院、外国语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设有政治理论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国际教育交流中心、“草原丝路”书画研究院等教学科研单位。目前有全日制本科生8500人。
二、招聘计划
2021年计划招聘专职教师41名,辅导员6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及辅导员岗位需求表》。
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具有全日制本科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所学专业或专业技术职称与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应聘教师岗位不受招聘计划限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应聘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聘辅导员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教师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后出生);应聘辅导员岗位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3年6月30日后出生)。
(三)具有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应聘辅导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六)现役军人,在校学生(不含2021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七)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不得应聘;
(八)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网报方式进行,所有申报资料均转为PDF格式发送到邮箱,申报资料命名: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报名时间:2021年6月24日—7月5日。
教师岗位报名QQ邮箱:1374327158@qq.com
辅导员岗位报名QQ邮箱:673345193@qq.com
(二)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和相关要求。报名时应聘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提交《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021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021年辅导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学历认证(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交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年7月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所在高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出具的如期毕业证明或成绩单。
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字。
具有全日制本科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影印件。
(三)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四)报名资格初审将在网上进行,2021年7月6日学院网站公布初审结果,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结果公布后,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审查结果无异议。
五、试讲 /笔试
(一)应聘教师岗位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试讲。试讲时间定于2021年7月7日至7月10日,试讲地点(考点)另行通知。试讲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须持有公安机关开据的身份证明材料),准时到考点报到。试讲顺序经现场抽签决定。试讲时长为15分钟,试讲内容在试讲前15分钟抽签确定。
(二)应聘中国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教师岗位的,须提交个人“作品集”一式5份,“作品集”中收入作品不少于10件;应聘动画、数字媒体专业教师岗位的,须提交个人创作的作品视频(U盘),时长3-5分钟;应聘播音与主持艺术学专业教师岗位的,须提交个人播音主持活动视频(U盘),时长3-5分钟;应聘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教师岗位的,须提交个人编导的影视或融媒体作品(U盘),时长3-5分钟。应聘者参加试讲前,将有关资料提交工作人员,并对提供作品的真实性负责。
(三)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须参加辅导员素质能力笔试,笔试时间定于7月7日。笔试时长为2小时。
六、面试
应聘辅导员岗位的,按照学院招聘岗位成绩由高到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2021年7月8日将面试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一)面试时间定于2021年7月9日。
(二)面试评委由5-7名专家及学院领导组成,面试评委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
(三)面试顺序由考生现场抽检确定,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七、总成绩计算办法
应聘教师岗位总成绩为试讲成绩,应聘辅导员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学院根据公布的岗位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选。试讲/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具有全日制本科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应聘教师岗位的,试讲成绩60分以上的,直接确定为入围人选。
八、体检与聘用
确定为入围人选的,须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体检。
(一)体检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告栏”公布。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学院组织实施。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学院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和政审,调阅人事档案。
(三)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学院与聘用的教师签订《劳动合同》,2021年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新入职教师需与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内离职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服务期满,根据聘用教师教学科研及工作情况,可续签《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按照《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学院为聘用教师缴纳“五险一金”。
九、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对违反有关纪律和国家法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471-4996559,0471-4996597
监督举报电话: 0471-4996577
附件1.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021年教师及辅导员招聘岗位需求表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