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山东泰安东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38人简章

来源:东平县人民政府 2021-06-25 11:28:37

2021年泰安东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简章已发布,本次共招录138人,报名时间为7月2日 9:00-7月4日16:00,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17日,笔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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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进入:报名入口(7月2日 9:00-7月4日16:00)

 

2021年东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东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东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东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本简章及《2021年东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见附件2)有关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21年7月2日 9:00-7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2日11:00-7月5日12:00

1.计算机端:中国·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ngping.gov.cn/)

2.手机端: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选择“2021年东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报名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按报名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1年7月4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1年7月2日11:00—7月5日12:00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7月2日11:00—7月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1年7月15日9:00—7月17日9:3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1年东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21年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县城东山路010号,电话0538-2077502)办理考务费减免审核确认手续,超过审核确认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招聘岗位,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2021年东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可不用提供学位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在2021年7月2日前取得。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3)。

4.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试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不设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其他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会计基础知识两部分;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1年7月17日上午9:00—11:00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并在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研究生岗位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

五、体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面向社会公布,并等额组织体检考察工作。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期间,考察人员与考察对象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终止考察程序。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参加同一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对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公立医院,由县卫生健康局发放《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或《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服务协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东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公开招聘联系电话:0538—2077502    18854860135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8-2830076

咨询时间:2021年7月2日至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附件1:2021年东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1年东平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xls

东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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