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滁州来安中学借用部分学科教师遴选公告
2021年来安中学借用部分学科教师遴选公告
为促进来安中学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来安中学目前师资力量实际状况,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来安三中、来安县高级职业中学、水口中学、大英中学、半塔中学(以下简称高中,部分学科面向全县中小学)公开遴选12名教师借用到来安中学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21年来安中学借用部分学科教师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体局、来安中学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遴选学科及职数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音乐、美术、心理学各1人,体育教师2人,合计12人。
三、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全县公办高中学校中符合下列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1.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为人公道正派,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要求:年龄50周岁以下(1970年6月28日以后出生),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1年以上的年龄放宽至54周岁以下(1966年6月28日以后出生)。以上年龄以档案年龄为准。
3.学历和职称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近三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岗位具体条件:现为高中(或职高)教师编制,具有高中(或职业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证,且教师资格证学科与遴选学科一致;从教以来具有高三工作经历且有5年以上普通高中任教经历。
音乐、美术、体育和心理学教师面向全县中小学遴选,具有本科学历,且在我县工作满3年;其中音乐、美术、体育教师本科学历专业须与遴选学科一致;心理学教师须具有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音乐、美术、体育和心理学教师借用后须在一年内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所受处分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类服务期未满人员或对转任(聘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服务期时间截至2021年6月28日)。
4.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定的。
5.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遴选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量化评分、公示入围人员名单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县政府网发布遴选公告。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6月25日。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6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来安县教育体育局人师股,电话:5611563。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含起始学历)、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
(2)近三年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表(原件和复印件);
(3)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3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
(5)《来安中学公开遴选部分学科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
(6)工作经历证明,特别要注明普通高中(含高三)任教时间,学校同意参加遴选证明;
(7)担任学校普通高中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证明。
所有复印件及证明均需学校盖章。
4.报名要求:遴选对象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对违反诚信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遴选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岗位遴选人数和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1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遴选计划数。
(三)资格审查
由县纪委监委、县教体局共同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四)量化评分
1.无生上课:无生上课满分100分,所有学科的上课内容均为我县现行使用的高一年级新教材。40分钟备课,10分钟无生上课。上课要体现新教材的教学理念,要体现学科核心素养。
2.无生上课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附加分:以参加遴选教师的各级各类评先评优、教学业绩作为附加分,附加分不超过10分,具体规则如下:
(1)获得党委、政府颁发的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荣誉称号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荣誉称号,国家级6分,省部级5分,市厅级4分,县处级3分。
(2)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评比或课堂评优,省级及以上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市级相应等次为3、1.8、1.2分。
以上加分项各以分值最高项计分,累计满分不超过10分。符合加分项的材料于报名当日带原件现场确认后签字并密封,交由学科专家评分。
4.无生上课和附加分合计为遴选教师的最终得分。无生上课低于70分不予遴选。总分相同情况下以无生上课分高者优先录用。
(五)公示入围人员名单
将拟借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借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个学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留用,不合格的回原单位。
五、纪律要求
严格要求,严明纪律,加强遴选工作中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如发现工作人员工作失职,把关不严或帮助他人徇私舞弊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政策咨询电话:5611563(县教体局)
监督电话:5612330(县纪委监委)。
来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