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肃农业大学附属总校招聘事业编制公费师范生教师(本科)公告
甘肃农业大学附属总校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公费师范生教师(本科)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相关文件精神,为顺利开展甘肃农业大学附属总校2021年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本科)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1年我校附属中学面向本科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学教师2人,其中语文教师1人(专业要求为汉语言文学),数学教师1人(专业要求为数学与应用数学)。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本科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
4.应聘人员年龄要求为1990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须为应、往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并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采取强制措施的。
(2)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且未过处分期的。
(3)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
(6)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7)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5日12:00登录甘肃农业大学报名系统(http://hrexam.gsau.edu.cn)提交报名申请。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二)网上初审
学校人事处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进行网上初审,初审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审。因个人填报信息失误导致无法通过审核或在网络报名截止时间前因报名未通过审核而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应聘者可在报名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三)现场资格复审及准考证发放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7月7日上午9:00—11:50,下午14:30—17:50。
地点:甘肃农业大学逸夫科技馆2号会议室现场资格复审点(兰州市安宁区营门村1号)。
2.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主要是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等)。
(3)本人应聘信息确认表1份(见附件2)。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证件照2张。
(5)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应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提供的《就业推荐表》或推荐证明、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扫描原件;往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学业课程成绩单、就业报到证、《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等招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扫描原件,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本人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该考试资格。
3.缴费及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缴纳报名费,报名费150元(依照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文件规定),缴费完成领取准考证及考试须知。
(四)笔试
1.笔试时间:7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以准考证通知为主。
2. 笔试要求:笔试为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
3.笔试内容:委托第三方命题,考试内容为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
4.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的1:3,各专业笔试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以我校人事处官网通知为准,考生需及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查看有关通知,一经发布,视为告知。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人选: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形式:实行百分制,采取试讲、说课、现场答辩等形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各岗位划定60分为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六)总成绩核算及公布
1.总成绩核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
总成绩按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按面试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由高到低确定排名。
2.成绩公布: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复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兰州市内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学校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体检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体检不合格人员一般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函调、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过程中因有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且不低于最低分数线要求依次递补。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因公示不合格不予聘用出现空缺时,按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补充公示。
(十)备案
对公示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聘用意见,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并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
(十一)审批和聘用
对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备案后的拟聘人员,学校办理审批聘用手续。按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办理档案转移等手续。规定时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不予审批聘用。
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不予聘用。
四、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疫情防控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最新文件要求执行。
1.疫情期间,根据学校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家长、陪同人员和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区。建议应聘人员提前规划停车、住宿和用餐等事宜。
2.所有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及健康码进入学校。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可参加资格审核及考试;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黄码”的(中高风险区来甘人员),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证明;“健康码”显示为“红码”以及体温超过37.3℃的考生,不能参加资格审核及考试。考试前14天内,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3.所有应聘人员进入学校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保持安全距离(1m以上),并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五、其他事项
1.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农业大学具体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学校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招聘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应聘者在招聘过程中对招聘工作若有异议,可向甘肃农业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纪检部门反映。
联系电话:0931-7631106,监督电话:0931-7633600
甘肃农业大学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