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邢台新河县招聘劳务派遣人员89人公告
新河县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和解决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紧缺状况,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面向全县公开招聘89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特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面向全县公开招聘89名劳务派遣人员,其中社区工作人员64名,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23名,重点项目招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以上岗位用工形式为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报考者本人(2021年7月1日前)具有新河县户籍或为新河生源地(包含因异地上学迁出人员或夫妻一方为新河县户籍);
2.具体年龄、学历要求以《新河县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计划表》为准;
3.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
6.具备招聘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过吸毒史的;
4.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5.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现役军人;
8.已在我县聘用为劳务派遣人员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本次岗位需求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6月26日—2021年7月2日在新河县人民政府网、“新河发布”、“新河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采集影像、指纹并录入系统。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3日—7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新河县人社局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新兴街中段路西)
联系方式:0319-4752735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需提前在新河县人民政府网、“新河发布”、“新河人社”微信公众号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新河县2021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并在“个人诚信保证栏”签字,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5.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件、证明。
(三)笔试
1.笔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根据省市县疫情防控要求进行。
2.开考比例。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5:1(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比例时,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数。
3.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制作完成后,将在“新河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领取通知,请及时关注信息发布,准考证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为主。笔试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同时将在“新河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请及时关注信息发布,并确保通讯畅通。考生笔试入场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在新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面试
1.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面试方案另行制定,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当日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在新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县行政审批局、县重点项目招商服务中心、县民政局和新河镇党委分别制定方案报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并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以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
1.根据招聘方案规定和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名单。拟聘人选名单在新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对公示过程中被反映有严重问题并被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社区工作人员由新河镇纳入社区管理序列,其他岗位人员分别纳入所在单位管理,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薪酬发放、奖励惩戒、岗位调整和续聘解聘的依据。
2.依照相关规定,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原则上三年一签,到期后经三方协商同意再用再签。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岗位补贴组成,基础工资为最低工资标准1680元(以后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做相应调整),岗位补贴为专科及以下学历400元、本科500元、硕士研究生800元,聘期内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个人应缴部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七、疫情防控
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报名考生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规定,配合安保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查核本人行程码、绿色健康码,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一律全程佩戴口罩,录入影像环节需暂摘口罩进行。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新河县政府网、“新河发布”和“新河人社”微信公众号,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1:新河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
新河县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