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三明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中心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通告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三明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中心2021年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的通告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中共三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市级“人才池”编制使用管理意见》(明委编办〔2020〕23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1年使用市级“人才编制池”编制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1〕169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三明市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三明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中心使用市级“人才编制池”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事业心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 专业技术人员01岗位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5年6月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专业技术人员02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6月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1年三明市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信息表》)
7.报考者的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放宽至2021年9月30日);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8.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中的中国居民,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和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对象
本次专项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2人,将选派到有关企业挂职或项目合作,期限不低于三年,详见《2021年三明市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通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一)通告
招聘的岗位、人数、招聘资格条件、招聘办法及程序等相关信息的通告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m.gov.cn/)、三明市财政局网站(http://cz.sm.gov.cn/)向社会统一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9日8:00起至2021年7月9日18:00止。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网络)形式报名,请投递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三明市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等扫描件及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发送至邮箱;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报名邮箱:smczrjk@163.com,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联系人:张旺祥,联系电话:0598-8219609。
通讯地址:三明市三元区双园新村50幢A楼12楼1207室,邮编:365000。
(三)资格审核
由三明市财政局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核。本次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目录进行专业条件审核。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真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专业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如考生与招聘人数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如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报考者,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面试的程序和要求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若招聘岗位无面试成绩达到规定要求人员,该岗位取消招聘。
(五)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面试当天凭身份证、“八闽健康码”绿码(闽政通APP)并佩戴口罩经检查后进入考点,不是绿码的考生需提供近七日的核酸检查阴性报告,否则不能进入考场。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由三明市财政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在职报考人员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有关材料,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2.考察:由三明市财政局负责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对考生的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资格进行复查。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如遇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照面试上合格线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网站向社会公布,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八)聘用
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自办理聘用登记之日起,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聘用后,将选派至三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明市城市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挂职或参与项目合作,有关待遇和管理按明委编办〔2020〕23号文件等规定执行。
四、纪律和监督
1.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报名时参加招聘人员回避事项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2.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3.市纪委监委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598-8224147。
本次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由三明市财政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明人发〔2012〕33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1.2021年三明市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信息表
三明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