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市直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选调校医岗位工作人员28人通知

来源: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6-29 09:23:11

市直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校医岗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配置,满足市直教育系统校医岗位人员紧缺的工作需要,面向市总工会所属汤河温泉职工疗养院和市卫健委所属各单位,在编在岗且符合岗位条件人员择优公开选调到市直部分校医岗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

坚持考核与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市总工会所属汤河温泉职工疗养院和市卫健委所属各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新城医院和康复医院人员)

三、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医学院校相关专业,从事临床医学工作两年以上,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5、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人员、已经办理离岗创业手续人员、正在立案调查没有结论人员等其他不宜选调的情形。

四、选调岗位:《岗位需求计划》见附件1。

五、选调步骤

1、公布岗位。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总工会和市教育局网站发布选调通知;同时汤河温泉职工疗养院和市卫健委所属各单位负责向全体职工公布选调通知。

2、报名及资格初审。

⑴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 - 7日

⑵报名方式: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接受个人报名初审

⑶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对照岗位资格条件,按要求如实填写《辽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报名审核表》(一式四份,反正面打印)见附件2,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其进入事业单位入职手续、学历、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资格初审:报名选调人员将个人报名材料送达市教育局人事科(河东市政府2号楼2319室),进行资格初审,逾期不予受理。

3、资格复审。由市教育局人事科将初审合格人员材料送达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后,确定报名合格人选。

4、考核。根据报名选调情况确定考核考察方式,择优提出选调人选。

5、考察。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拟选调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核对人事档案,提出考察意见。

6、审批确定。由市人社局汇总选调人员名单,按照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流程,办理调动备案手续。

六、人员聘用

选调人员到新单位后,要重新进行岗位聘用(职务任免),签订聘用合同。单位没有空余岗位的,可保留原聘岗位等级(职级)超岗聘用,采取“退二晋一”办法,逐步控制到核定的岗位比例限额。

七、有关要求

1、市总工会所属汤河温泉职工疗养院和市卫健委所属各单位在审核同意报名人选时,要统筹兼顾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优先保证本单位的业务工作正常运转,不能因人员选调而影响工作开展。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责。

联系电话:0419-3667715  市教育局(教育与人事管理科)

0419-4123684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1.2021年度辽阳市市直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校医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xls

附件2.辽阳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校医岗位人员报名审核表.xls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阳市教育局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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