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6人公告

来源:吉林省妇幼保健院 2021-06-29 09:27:58

吉林省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吉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卫人发〔2014〕14号)精神,结合我院岗位需求,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吉林省妇幼保健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12个,招聘人员1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吉林省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卫生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若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其他要求则依据《吉林省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确定。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

(七)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五、用工形式

招聘人员属于编外聘用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者,医院有权解聘。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筛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每个人仅限报名唯一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地点及邮箱

现场报名:2021年6月28日起至7月2日15:30止,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吉林省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部(建政院区)。

电子邮件报名:2021年6月28日起至7月2日15:30止,发送至我院招聘电子邮箱52586001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登录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官方网站(http://www.jlwch.net/)查看招聘公告并下载《吉林省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将《吉林省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纸质版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现场报名地点,或将电子版报名表(附件2)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各类证明材料扫描编辑为1个PDF文件(以“姓名+应聘岗位+手机号”命名,报名表格不允许改变格式)发送至我院招聘指定邮箱。投递后请报名人员务必自行留存已投递成功的记录备查。

4.资格初筛:我院将根据《吉林省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应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本次资格初筛不作为资格审查最终结果,后续我院将根据招聘工作情况适时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工作。

应聘人员请保持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及电话正确、畅通,以便联系,如因本人联系邮箱或电话填写错误、变更、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取得联系,产生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承担。

5.电子邮件反馈资格初筛结果

我院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3—5个工作日内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初筛结果。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招聘考核

1、本次招聘岗位依据报名情况确定招聘方式。

(1)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2)医疗、医技、药剂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将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3)护理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的,将采取笔试、技能操作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和技能操作两项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遇个人自动放弃面试者可结合岗位情况根据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最后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医院官方网(http://www.jlwch.net/)予以公布。

(三)体检

根据招聘考核最终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医院用人实际需求情况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

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我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组织实施

此次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由吉林省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室、医务科、护理部、各招聘岗位相关科室协助配合。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jlwch.net/)为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平台,请考生注意随时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431-81869868、81869869(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431-81869839(纪检监察室)

附件1_编外聘用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x

附件2_吉林省妇幼保健院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xls

吉林省妇幼保健院

(吉林省产科质量控制中心)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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