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楚雄州妇幼保健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11人公告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2021年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楚雄州妇幼保健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35周岁以下指1986年6月20日以后出生人员。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素质;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符合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人员;
3、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4、住院医师规范化在培学员不可报名(202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除外)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发布招聘公告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和官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
(三)报名地点: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办公室(楚雄市开发区紫霞路51号)
(四)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五)报名咨询电话:
办公室 0878-3392847
李老师 13638733066
蒋老师 13508857248
王老师 18468211415
(六)报名提交审核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4、个人简历;
5、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书材料:获奖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执业医师资格证,报名时现场审验原件,交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对考生提供的材料采取现场审核,资格审查的内容是: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应聘的其他要求。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因本人不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现场资格审核后原件退回,单位留存复印件。
2、确定考试考核人员。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招聘考核,发放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
考试时间:根据报名资格审核情况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楚雄州妇幼保健院七楼会议室。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考试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可免考笔试。
笔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参加笔试,笔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能力、专业实践技能和专业相关知识。
面试: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1:3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数达不到比例,将按比例缩减招聘人数。主要测试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团队合作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对报名岗位认知程度、求职动机、举止仪表等。每位专家根据应试者的自我介绍和回答专家现场提问表现情况现场量化评分,专家评分的平均分作为面试者的面试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算出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作为面试者的最后得分。
5、分值及成绩计算:笔试和面试各100分。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硕士研究生、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优先聘用。
6、确定拟聘用人员:招聘考试考核结束后,对各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名次排序,按各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聘用对象。
五、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考试的考生积极配合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出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全程服从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均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招聘考试。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由院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2、遵守回避规定,考官与考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3、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相关信息,不记录、传播、泄露考试内容。
4、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做好保密工作,对违反招聘规定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5、考生应如实填报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