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招聘专任教师42人公告

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06-30 15:22:16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地处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区,是一所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省财政厅协管的全日制本科院校。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6个;招聘计划42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http://www.hufe.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邮箱:hufehr@163.com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按照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科研成果等顺序,将相关材料整理为一个不大于2M的PDF文档,以文件名称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的形式发送至邮箱。

报名材料包括: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签名处需手写签名)。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硕博期间学历、学位,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职(执)业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就业部门签发的就业推荐表。

(4)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招聘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及考试安排的时间、地点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均为博士研究生,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学术评议和试讲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学术评议占综合成绩的6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40%。

学术评议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试讲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课堂掌控能力等。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811756(人事处谭老师)

监督电话:0731—88811107(监察专员办公室)

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2021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教育部目录汇总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2021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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