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宁德福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通告

来源:福安市人民政府 2021-07-02 10:50:22

2021年福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补充招聘通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1〕10号)和《2021年福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补充招聘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今年我市公开补充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名额为33名,具体学历、学科和专业等详见《2021年福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补充招聘计划表》(附件1)。

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毕业生。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教学工作,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无征信不良记录。

二、组织做好第二轮补充招聘工作

(一)经全省统一笔试,面试、拟聘用后,我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剩余计划33名,需进行补充招聘。第一轮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第一轮未被聘用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岗位录入。并根据我市发布的补充招聘岗位信息,填报1个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时间安排

7月11日至17日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

7月下旬至8月上旬,开展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三)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核对本岗位的报考条件,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应聘者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我市补充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3.在福安市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的相应专业笔试,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本科毕业(限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陕西师大共六所,不含分校或办学点)的公费师范毕业生报考非免于笔试岗位的必须且已经参加全省统一笔试,面试合格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招聘方法

(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面试:

1.报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⑴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7月中旬(1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⑵资格复审地点: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

⑶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材料:补充招聘的应聘人选请自

行下载《2021年福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补充招聘报名表》、《个人笔试网上报名表》,以及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笔试准考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面试对象的确定:

⑴专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⑵若同一专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⑶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没有竞争对象的考生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

3.面试内容

面试时间初定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⑴招聘中小学岗位教师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内容为片段教学、回答专家提问。

⑵招聘幼儿园岗位教师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内容为:主题绘画、片段教学、幼儿歌曲钢琴弹唱、舞蹈表演(各占25分)。

4.考试总成绩计分办法

⑴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0×100)×60%+面试成绩×40%。

⑵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教育综合考试成绩÷150×100)×50%+面试成绩×50%。

⑶笔试、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计算时均保留两位小数。

⑷免于笔试的应聘者面试合格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

5.面试组织

⑴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组由5-7人组成,考官考前随机抽签产生,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进行岗前培训。评分办法:考官当场评分,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计算。

⑵考生面试顺序随机抽签确定。

⑶为确保新任教师补充招聘面试工作的顺利开展,福安市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面试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的解释权属于福安市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四、聘用办法、体检和考核

(一)聘用办法:

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根据各报考专业应聘者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依次优先聘用:福安籍(福安生源)、学历高(同等学历师范类优先)、笔试成绩较高、教师子女;若以上条件均相同,则加试一场,按加试面试成绩高低确定。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考核: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人社局负责组织。

五、其他

(一)公开招聘教师的相关事宜均在福安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fjfa.gov.cn/zwgk/zdxxgk/jygzxx/)(福安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重点信息公开/教育工作信息)上发布,敬请关注,不另行通知。

(二)为便于工作安排,请进入网报的应聘者加“2021新任教师”QQ群,群号:523335079,加入时QQ个人昵称信息更新为:“学科—姓名”。

监督电话:0593-6381531(福安市教育局监察室)

附件:

1.2021年福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补充招聘计划表

2.2021年福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补充招聘报名表

福安市教育局        福安市人社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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