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市梁溪区司法局招聘编外人员3人公告
无锡市梁溪区司法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我区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要求,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梁溪区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本次招聘3名社区矫正工作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身心健康,精神饱满,有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掌握电脑办公技巧;能胜任司法行政工作,服从统一分配工作岗位。
2、户籍:具有本市户籍(不含江阴、宜兴)。
3、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优先条件:具有政法部门工作经历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参加非法组织的;
(5)其他不适合在司法行政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7日上午9点--下午5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法:报名时应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交至永丰路1号四楼405办公室。咨询电话:0510-83158629。电子邮箱:2423880899@qq.com
3、资格审查:由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负责。报名人员需按岗位要求提供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报考申请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面试和实操。面试50分,实操50分,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考核结束后,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到低,根据岗位招聘需求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启用相关备用题,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面试及实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由用工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综合成绩下一名次的可以递补参加体检及考察。
五、公示及录用
1、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情况,对拟招聘人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2、录用: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工作期间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录用人员待遇
拟聘用的社会工作者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工资及福利待遇,年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万元(含单位交险金及各类福利)。社会工作者续签、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无锡市梁溪区司法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