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海南省规划展览馆招聘编制公告

来源: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07-02 14:45:48

海南省规划展览馆2021年公开考核招聘公告 (第一号)

 

为充实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优化人才结构,进一步增强电子设备软硬件管理能力。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2021年计划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1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注重能力和水平的原则;

(三)坚持高标准、严格把关、宁缺勿滥、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事业单位共招聘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1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方式、对象和范围

采取考核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子设备维护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和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环保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招聘人员除需具备上述基本资格条件外,还需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网站、海南省规划展览馆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各环节中面试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考察人员名单和拟聘用公示人员名单等,将在每项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门户网站和省规划展览馆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栏内发布,其它网站不再发布。报考后应及时登录以上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二)组织报名:

报名材料要求: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经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择优聘用,未被聘用者材料不退还。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个人报名直接将本人报名材料等相关材料打包提交指定电子邮箱。在领取准考证时,须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呈所有报名材料原件,以便现场查验。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7月12日上午8:00-7月18日下午18:00

(2)报名邮箱:sclycj@163.com

3.报名要求: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1)报名者须填写并手写签名后上传《海南省规划展览馆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

(5)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6)满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7)户口簿(本人页和户主页);

(8)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高级技术资格证。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本次考核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

(四)组织考核招聘

(1)成立考核组

考核组由7名评委组成,由本单位及主管部门、有关专家组成,其中本单位及主管部门的评委不超过60%,有关专家根据岗位资格条件,特别是专业知识条件要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情况通过抽取方式确定。

(2)考核

①考核形式

以现场答辩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现实表现、学术成果以及仪容礼貌和语言表达等,并现场审查应聘者在单位工作期间现实表现(个人现实表现鉴定和年终考核鉴定)和工作业绩,重点考核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和现实表现,并进行综合评分。

考核小组成员(考官)评分后,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将其余5名考官的终评分相加之和,再除以5(其余考官数),得到最后考核得分。考核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②考核合格分数线划定

为确保考核招聘人才质量,考核招聘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如该岗位考核人员综合分均未达合格分数线时,取消该岗位招聘。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在合格分数线上,同时具有考核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入考察人选。

(五)考察及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展馆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体检复查仅能1次,须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陪同下前往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展馆对有关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调查了解,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

(六)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递补人选也应当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呈报省资规厅党组研究审定。在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和海南省规划展览馆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纪检部门组织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由海南省规划展览馆将《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花名册》报送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后,由海南省规划展览馆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并及时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招聘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考核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应聘人员必须遵守有关规定,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海南省及海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二)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通过微信搜索“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小程序,注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并配合检测体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核。

(三)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须佩戴口罩(自备),除身份确认环节及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四)报考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确认身份、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防疫工作以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政策为准,请报考人员留意公告。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98-65308020

传 真:0898-65395990

电子邮箱:605687715@QQ.com

监督、举报电话:0898-65236045

附件:1.海南省规划展览馆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2.海南省规划展览馆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海南省规划展览馆

2021年7月1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