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新湾街道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新湾街道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新湾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编外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涉8个岗位,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2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要求详见下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未受过党(团)纪、政务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学历要求:详见计划表,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国(境)外学历学位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7月6日为止;
(3)户籍要求:详见计划表,户籍迁入时间截至2021年7月6日前;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1年7月6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得作为工作经历。
三、报考程序
根据“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6日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扫码)
(3)报名提供资料:报名表扫描件(附件1,见文末)、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扫描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学信网)、退役军人证扫描件、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张。
(4)报名咨询电话: 0571-57120730(金老师)、0571-82198080 (张佳萍)
(5)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后,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未达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2.资格审查
报名后,招考办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联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参与考试资格。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由新湾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试题委托专业机构制作。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报考人员必须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及《健康申报和承诺书》(附件2)到规定的考场和时间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实施前,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招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排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如遇综合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考生可在新湾新城公众号查询入围成绩。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考察
主要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查和德、能、勤、绩、廉及岗位匹配度、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可从综合成绩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
6.公示及聘用
按相关要求对拟录用人员在“新湾新城”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指定的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用工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工资福利待遇根据《新湾街道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拟聘用人员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相关说明
1.报考人员进入考场前必须知晓《考试疫情防控指引》(附件2)及签署《健康申报和承诺书》(附件3),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招聘方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报名情况及录用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