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2人公告

来源: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2021-07-05 14:20:02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一、学校简介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是2003年6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普通高校,江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西省优质专科高职院校、江西省“双高”计划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院校、江西省首批接受外国留学生院校。

学校设有护理学院、医学院、师范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及5个教学单位,开设护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学前教育等44个专业,现有国家骨干专业5个,江西省高校特色专业4个,江西省示范院校重点建设专业4个,江西省高职院校优势特色专业2个,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实训中心4个。

现因教学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详情请访问学校网址http://www.ycvc.jx.cn/)。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4.专业基础扎实,能胜任本职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见附件

其他条件:岗位1(实训教师)要求具有本专业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三甲医院临床护理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在校期间须在国家级技能大赛中获奖。岗位2(专任教师)要求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招聘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日至7月8日17:00。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注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登录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入考生报名页面(http://www.ycvc.jx.cn/zhaopin/index.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93)注册,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岗位,要求诚信报考,非诚勿扰,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名上传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海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相关荣誉及工作证明等原件扫描件;

(4)其他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学校将按照岗位报考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7月9日9:00—17:00,地点:学校科技综合楼413会议室。应聘者需提供所有报名电子材料的原件,未在指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视为自动弃权,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录用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时间:2021年7月10日上午8:30。

2.考试地点: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科技综合楼四楼。

3.考试形式:岗位1(实训教师)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技能测试的形式,岗位2(口腔医学教师)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说课形式。

4.成绩计算

结构化面试、说课(技能测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结构化面试和说课(技能测试)有一项未达到70分者,学校不予聘用。

(四)体检、考察、公示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组织体检和相关测试。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合格者,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3.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根据教学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五)聘用

招聘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不予聘用。

招聘咨询电话:0795-3203209 ,联系人:易老师、方老师。

附件:招聘岗位及条件.doc

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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