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书院招聘公告

来源: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书院 2021-07-05 14:43:16

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书院2021年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陕西师范大学哲学书院为学校独立设置的实体性教学机构,依托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进行建设。书院立足于建设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区,以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哲学通识核心课程”和“哲学+”专业为载体,以“学科交叉”为导向,以文化传承为灵魂,以“优良心性、健全人格、批判性思维品质养成”为理念,努力培养具有人文情怀、家国情怀、民族情怀、世界胸怀的跨学科、跨专业的复合型拔尖人才,不断提升学校哲学学科的学术影响力、社会服务水平,为哲学一级学科建设提供重要支撑。根据哲学书院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称及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PPE”办公室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负责哲学书院“PPE”课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做好“PPE”课程管理与质量监控工作;为“PPE”课程建设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微信公众号管理和论坛、会议、讲座等学术活动举办工作;负责相关财务报销工作;协助做好书院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2.具有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业务技能,敬业奉献,开拓创新。

3.品行端正,尊重教师,尊重人才,具有主动为广大师生和教学科研工作服务的意识,严于律己,善于合作。

4.具备良好的协调沟通能力,吃苦耐劳,身心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具有哲学社会科学类专业背景。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2021年6月30日,公布招聘数量及招聘要求。

(二)应聘报名。2021年6月30日至2021年7月20日,应聘人员通过招聘系统网上报名。填写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学籍学历查询功能生成,有效期须为1个月以内)、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图片请选用JPG/JPEG格式)。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现场审核时再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简历填写完成后,应聘人员须按要求申请具体岗位。

招聘系统地址:

http://rczp.snnu.edu.cn/zpNew/index.do

人才招聘系统操作说明:

http://rsc.snnu.edu.cn/info/1036/3672.htm

(三)资格审核。哲学书院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哲学书院网站(http://zxsy.snnu.edu.cn/)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予另行通知),通过审核的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考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原则上每个岗位应不少于10人,否则应适当延长应聘报名时间。延长报名时间后仍不能达到规定人数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考核。哲学书院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分为初步面试、笔试和综合面试(含心理测试)等环节,考核具体时间安排以哲学书院网站通知为准。

1.初步面试

初步面试为分组面试,采用打分制,满分100分。哲学书院根据初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0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笔试;实际参加初步面试超过5人不足10人的,原则上应全部参加笔试;实际参加初步面试不足5人的,取消招聘。

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哲学书院网站公布。

2.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哲学书院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分数线,并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面试人选。如有末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综合面试;实际参加笔试不足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在哲学书院网站公布。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为单人面试,采用打分制,满分100分。

心理测试采用机试的形式进行。

4.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核总成绩=初步面试成绩×5%+笔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65%。

(五)确定拟聘人选。哲学书院根据考核总成绩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和递补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思想政治审核,确定拟聘方案,报学校研究确认后予以公示。

(六)公示。人力资源部和哲学书院同时在网站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学校审批。公示期满报学校审批。

四、聘用管理

本次招聘岗位不占用学校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按照《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进行聘用管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交报名应聘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资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范的报名无效。

(二)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85318922

电子邮箱:zxsy@snnu.edu.cn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博物馆附楼S304

哲学书院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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