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福建莆田荔城区第二轮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来源:荔城区人民政府 2021-07-05 15:50:32

2021年荔城区第二轮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21〕10号)精神,荔城区在组织实施第一轮公开招聘后,尚有部分岗位空缺,现就2021年荔城区第二轮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0年3月及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毕业生,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第一轮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可登陆福建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

二、补充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5个岗位,共12人)

序号

学校类别

招聘岗位

招考人数

学历

学位

专业

教师资格

普通话

1

中学

语文

3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不限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甲等 及以上

物理

3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不限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 及以上

地理

2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不限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 及以上

通用技术

2

本科及 以上学历

学士或 以上学位

不限

相应学科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 及以上

2

小学

科学

2

专科及 以上学历

不限

不限

相应学科小学    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级乙等 及以上

其他条件要求: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可延至2021年12月31日)。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4.企业在职人员应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由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必须在体检前2天提供,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三、报名时间

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于7月11日-17日进行网上报名。

四、笔试加分

根据《2021年莆田市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精神,请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于7月19日将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中打印)各一份送荔城区教育局9层908室组织人事股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五、确定面试人选等工作

我区将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依原《2021年莆田市荔城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方案》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第二轮补充招聘相关事宜将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教育专栏(http://www.ptlc.gov.cn/ztzl/jyzl/)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考试相关信息。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4-2212325。

附件:

1.2021年荔城区第二轮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2.莆田市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报考事业单位照顾加分资格审核表

荔城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7月5日

附件

2021年荔城区第二轮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学校

类别

学科名称     (招聘岗位)

招考人数

具体岗位

中学   

语文

3

东洋中学2埕头中学1

物理

3

莆田第十五学1人(高中)、莆田十六中1人(高中)、莆田第二十四中学1初中

地理

2

莆田十六中学2人(高中1、初中1

通用技术

2

莆田八中1人(中)、莆田第二十四学1人(中)

小学

科学

2

黄石中心2人(安排黄石中心小学1人黄石中心小学分校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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