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瑞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楚雄大队招聘路政协管人员公告
云南省昆瑞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楚雄大队公开招聘路政协管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云南省昆瑞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楚雄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路政协管人员(简称协管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本次共招聘协管员8名(男性6名、女性2名),岗位为路政管理外勤、内勤岗位,工作地点在楚雄州境内大队所辖的楚雄、南华、永仁、元谋、武定各路政中队,主要工作职责是协助路政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公路巡查,依法保护公路设施,开展超限运输治理等路政管理工作。协管员不具有路政执法人员及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路政管理职权。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
(一)用工方式
本次招聘的协管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聘用协管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二)待遇保障
按照4000元/月的标准进行保障(包含单位及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意外伤害险部分),在楚雄路政中队工作的食宿自理,在南华路政中队、永仁路政中队、元谋路政中队、武定路政中队的安排住宿。
试用期工资为1700元,试用期满按正常协管员工资标准执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2300元/月(含个人五险一金)+国家法定假日加班工资。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楚雄州内户口;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服从安排,自愿从事协管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以身份证日期为准(法律专业、有工作经验者和退役士官士兵、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有医疗救护等专业技能的人员优先);
4、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5、具有全日制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各种慢性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疾病;
8、具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精神,能适应夜间执勤和轮换值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路政协管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曾因违反路政协管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从事路政执法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路政执法辅助工作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路政执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并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报考岗位。已就业人员报考的,需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13日(休息日不接受报名)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楚雄州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楚雄市雄宝路丽景花园二期大门对面原楚雄州人才市场)。
3、报名岗位:此次招聘按照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的原则,具体岗位为:楚雄路政中队5人(外勤岗位男性3人、内勤岗位女性2人),南华路政中队外勤岗位男性1人,永仁路政中队外勤岗位男性1人,元谋路政中队外勤岗位男性1人。后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需对工作地点进行调整的,须服从单位安排调整。
4、报名须知: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毕业证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背书报考人姓名)、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查验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在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再参加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凡是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笔试
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60%权重。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路政管理基本常识。
2、笔试时间:2021年7月20日14:30至16:30时。
3、笔试地点:待定。
(四)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按招聘协管员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4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环节。
2、面试地点:云南省昆瑞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楚雄大队(楚雄开发区永安路451号)。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和政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人选。体检到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开展,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递补
体检和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递补。
(七)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办理聘用手续前,报考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地点为云南省昆瑞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楚雄大队一楼大厅(楚雄开发区永安路451号)。
五、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云南省昆瑞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支队楚雄大队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