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青海省公安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8人公告

来源: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2021-07-07 14:02:39

青海省公安厅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青海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现将青海省公安机关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88名。

(二)招聘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8日至2003年7月18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面向退役士兵招聘职位放宽至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本省高校毕业生,具有本省户籍或在我省服役的退役士兵;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报考年龄、学历等各类事项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为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一般应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www.qhpta.com)按照操作步骤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二)报名时间 :2021年7月7日14:00至7月10日18:00。

(三)审核时间 :2021年7月7日14:00至7月11日18:00。

(四)缴费时间 :2021年7月7日14:00至7月11日23:30。

(五)调剂时间:2021年7月12日9:00至7月12日18:00。

(六)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时,要在网上签订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

三、笔试科目、权重、时间和地点

(一)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

(二)权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安基础知识各占笔试总成绩50%,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60%。

(三)时间地点 :2021年7月18日(笔试),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说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笔试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面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

五、相关注意事项

(一)体能测评。所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青海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执行。

(二)开考比例。职位招考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比例要达到1:4,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人数。进入面试人员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确定。经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后,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等于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根据政审情况优先招聘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

(四)体检、政治考察。体检、政治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执行。政治考察参照青海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政审相关规定执行。

(五)递补。体能测评和体检环节可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以上两个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补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进入体检政审环节的考生列入补录人员库。拟聘用人员名单发布后至下次辅警招聘前,本次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经体检、政审后补录本岗位考生。如拟聘用人员名单发布后1年内省公安厅组织公开招聘辅警,补录人员库自动失效。

(七)学历。取得高中文化程度以高中毕业证为准。取得更高学历的需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由国家认可的拥有文凭颁发权力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凭证。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八)聘用待遇。薪酬待遇按照《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通知》执行。报考人员一经聘用,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即与省公安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所需经费纳入财政保障。厅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按照《青海省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新标准薪酬待遇发放办法》执行。西宁廉政教育中心(留置中心)勤务辅警薪酬待遇按照《青海省公安机关留置看护辅警薪酬待遇发放办法》执行,突出向留置看护岗位倾斜的导向,由基本工资、工作补贴、其他保障三部分构成。

六、人员身份及工作任务

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撑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本次招聘的“西宁廉政教育中心(留置中心)勤务辅警”职位主要承担纪检监察机关留置对象看护工作,其他职位承担省公安厅内设机构警务辅助工作。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本次考试,省公安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辅警招聘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考试复习教材资料,请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工作日程安排紧凑,请广大考生做好应考各项准备。

联系电话: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0971-8293350(正常上班时接听)

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附件:青海省公安厅2021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青海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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