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西赣州市赣县区城区学校选调275名教师公告

来源: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1-07-07 14:55:15

2021年赣县区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工作公告

 

为满足城区学校(含储潭、茅店的中学、中心小学,下同)教育教学需要,经研究,决定从本区乡(镇)中小学选调一批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学科和名额

初中教师75名:梅林镇学校:语文5名,数学3名,英语5名,政治9名,物理3名,化学4名,生物6名,历史13名,地理3名,音乐2名,美术2名,体育9名,计算机2名;

茅店镇、储潭镇学校:语文3名,数学1名,英语2名,历史2名,地理1名。

小学教师200名:

梅林镇学校:语文65名,数学51名,英语11名,科学10名,思政3名,体育15名,音乐10名,美术7名,计算机1名;

茅店镇、储潭镇学校:语文8名,数学7名,英语2名,音乐3名,体育4名,美术3名。

如茅店镇、储潭镇某科目有若干名教师在本次选调中进入梅林镇学校,则该科目增加相应选调名额。

二、报名条件

1.区内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年龄46周岁以下,即1975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近两学年师德考核及2019年、2020年度工作考核合格及以上。

3.近三年内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2021年已参加外县(市、区)教师选招考试的,不得报考。

4.报考岗位学历要求:

(1)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现任小学教师只允许报考小学岗位。现在乡镇中心学校任教,教师资格证及学历达不到初中任教资格但因工作需要被学校安排任教初中的,在学校出具证明后可报小学岗位。

(2)报考初中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现任初中教师只允许报考初中岗位。现在乡镇中心学校任教,教师资格证及学历达到初中任教资格但因工作需要被学校安排任教小学的,在学校出具证明后可报初中岗位。

(3)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科目的,在达到上述学历要求的同时,还必须具备本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5.达到规定的任教年限:

(1)在小坪中心学校和乡镇部分偏远村教学点工作三年且现仍在小坪中心学校或名单内村教学点任教(乡镇部分偏远村教学点名单见附件3);

(2)在小坌、湖新、古田、攸镇、白石中小学(含村小、村完小)工作四年且现仍在小坌、湖新、古田、攸镇、白石中小学(含村小、村完小)任教。除上述两类人员外,均须工作满五周年。

(3)定向师范生均须工作年满五周年。

(4)相继在我区同类学校任教年限可以累加作为该类学校工作年限;区外调入教师,在取得原任教学校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后可将原任教地乡镇学校工作年限作为本次报考的乡镇学校工作年限依据。

6.近两个学年(2019年秋学期至今)均在从事所报学科教学工作,或教师资格证所载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

经组织安排的借调或跟班学习者,视作仍在从事原任学科教学。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2021年7月20日前,报考人员将2021年赣县区城区学校教师选调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发至邮箱gxjktrsgz@163.com。

7月22日至7月23日上班时间,报名人员携以下材料到区教师进修学校4楼会议室现场报名:

1.校长审核签字和学校盖章的《赣县区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情况证明表》(以下简称《证明表》,见附件1) 。近两学年中有工作调动的,要在原工作学校开具《原任教学校证明》(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年度考核手册、加分佐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1寸正面免冠相片2张。

4.赣县区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报名信息表纸质稿(加盖学校公章,须与发送邮箱稿一致)。

(二)报名现场初审后,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集中资格复审,对不符合选调资格人员取消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全过程。7月24日起,在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告号公示报名人员信息,对公示信息有异议的,须于公示日起至7月28日17:30前向区教科体局办公室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教师,本人于7月30日上班时间段凭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2021年7月31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及考场具体见准考证。

五、考评及记分办法

1.绩效考核(总分30分)

根据该教师在本乡镇(校)近两学年四个学期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计分。以学期为单位分别进行计算,每学年7.5分,四学期的绩效考核分相加后的总分为该教师的绩效考核得分;期间有工作调动的,由原工作学校出具《原任教学校证明》(附件2),现任教学校进行汇总计分。在区教科体局机关跟班学习一年(含)以上的,以30%排名计算跟班期间的绩效考核分;2021年抽调参加档案整理工作的,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绩效考核以2020年秋学期排位情况计算或以30%排名计算。经组织安排(须出具区教科体局开具的介绍信)在异校顶岗的,顶岗期间绩效考核以其在顶岗学校的排名计算(考核结果须在顶岗学校公示);近两学年四个学期内请了产假的,产假所在学期的绩效以2018-2019秋学期绩效成绩计算(产假跨两个学期的,以2018-2019学年两个学期绩效成绩计算,若2018-2019也属产假期的,则前推一个学年)。

学期绩效考核分计算办法为:进入本乡镇(校)学年绩效总分排名前50%的,计5分;在此基础上,每前进1个百分点加0.05分;未进入排名前50%的,该学期的绩效考核不计分。

2.专业考试(总分70分)

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课程标准。

3.其他加分

(1)班主任加分:2011年9月以来,在我区中小学担任班主任工作三年(含)以内的每一完整学期加0.2分,担任班主任工作三年(不含)以上至五年(含)以内的每一完整学期加0.3分,担任班主任工作五年(不含)以上的每一完整学期加0.4分。区外学校班主任工作不作为选调加分依据。

(2)与所报学科一致且截至2021年6月仍在任期内的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按以下标准加分:省、市、县学科带头人,依次加3分、2分、1分;省、市、县骨干教师,依次加2分、1分、0.5分。(3)获得荣誉的加分:①2019年9月以来被各级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评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按下表加分(同类奖项取最高奖项加分,不累加)。

类别国家

级省级市级县级

党委、政府4321

教育部门2.51.510.5

此项加分依据以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原件或下发的文件为准。②2019年9月以来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现场课堂教学比赛(不含录像课)、现场说课比赛、现场微课比赛、现场命题比赛、现场教学设计比赛、现场教学基本功(技能)比赛(不在此范围的不予加分),按下表加分(取最高奖项加分,不累计加分):等级类别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

一等奖5321

二等奖42.51.50.5

三等奖3210.25

此项加分依据以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直属机构颁发的证书原件或下发的文件为准。

七、选调程序及调入岗位确定办法

1.区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参考对象的各项得分进行累加,得出总分,然后根据各学科岗位的选调名额,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

2.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影响选调情况的,由区领导小组组织拟选调人员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排序,依次自主选择任教学校;如有本人弃权或经查实不符合选调资格的,则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选岗时间和地点通过赣县区教育科技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3.调入城区学校人员按照上级及我区有关规定进行岗位聘用并按新聘岗位享受工资福利待遇。调入城区学校(含储潭、茅店镇学校)人员须三年后方可申请“两区人才”支教;调入梅林镇学校的,五年后方可申请区外调动,三年后方可申请区内调动交流;调入储潭、茅店镇学校的,五年后方可申请区外调动,工作满一周年后可再次参加城区教师选调。

八、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报名、考试期间,须严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返)赣州。如已来(返)赣州的实行“14+7”管理模式,即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目前虽非中高风险地区,但已实施全域核酸检测地区的来(返)赣州人员,实行“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2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要在来赣州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并纳入1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核酸检测。

(二)考生入场须佩戴口罩、出示赣州通行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和中高风险地区及虽非中高风险地区但已实施全域核酸检测地区未完成健康监测人员禁止入场;入场时保持一米安全距离,经测温后,方可入场。

(三)凡涉疫地区来(返)赣州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供的核酸检测证明要真实可信,瞒报、谎报信息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其它事项

1.学科岗位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该学科多余的选调计划不调整到其他学科。

2.凡在本次报考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如:伪造学历、证书、虚报年龄、绩效业绩、教研成果及考试舞弊等,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各中小学校长必须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选调。同时,各校长要对《证明表》中以下信息的真实性负责:①任教学校及在该校任教年限;②2011年9月以来任班主任期限;③2019—2021学年绩效考核情况;④师德考评情况;⑤年度考核情况;⑥加分情况。对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学校和校长。由此引发的信访、投诉,由出具相关证明的学校校长负责解释。3.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公布选调过程涉及的资格复审、绩效考核、专业考试、其他加分、拟调人员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由赣县区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附件:2021年赣县区城区学校教师选调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1-赣县区城区学校选调教师情况证明表.doc

附件2-赣县区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原任教学校补充证明.doc

附件3-各乡镇部分偏远村小及教学点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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