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连云港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50人公告
连云港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2021年7月)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连云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连云港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员性质
公安机关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十八至四十周岁的公民;
3.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 具有退役军人身份;
5.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 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
1. 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 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 国家和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条件
1. 监察协作勤务支队看护岗位28名,其中男性23名,女性5名;
2. 交通警察支队路面执勤岗位22名,男性。
3. 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从意识,能吃苦耐劳,适应24小时值班制度,适应日常加班加点;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见义勇为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节假日休息)。
2. 报名地点:
(1)监察协作勤务支队看护岗位报名地址:连云港市公安局监察协作勤务支队(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北路288号),联系人及电话:李警官15961388877、王警官15805129770。
(2)交通警察支队路面执勤岗位报名地址: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南路90号),联系人及电话:荣警官15861237698、81861213。
3.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表》(附件1);
(2)《诚信承诺书》(附件2);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4)学历证书及学历验证报告(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历验证报告,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进入“本人查询”的“在线验证报告”模块,将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后交验);
(5)退役军人证明;
(6)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粘贴在报名表上);
(7)连云港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工勤人员报考需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以骗取招考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4. 资格审核:对报名对象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原件现场审核,报名表、承诺书原件及其他必须提供的复印件留存),考生等通知要求参加下一环节测试。招录期间,报名对象需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的,核减相应职数。
(二)岗位能力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共4个项目,分别为纵跳摸高、立定跳远、4×10米往返跑、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公政治〔2010〕445号),每个项目折算满分25分,总分100分。考生现场在测试能力记分表上签字确认,如有异议,现场提出。
(三)面试
根据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按岗位拟聘用人数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与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gaj.lyg.gov.cn/)公布,考生可电话查询本人岗位能力测试成绩。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察应聘者的岗位适应、组织协调、处理问题、临场应变、人际沟通等各方面能力和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计算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及时公布。考生可电话查询本人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四)体检
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或无法联系者,视为弃权。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弃权、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五)考察
参照本招聘简章条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和资格复审,遇有弃权、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连云港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通知聘用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党员材料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到,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连云港市公安局监察协作勤务支队、交通警察支队工作。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或者被证明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依法解除合同。
上述招聘程序中,岗位能力测试、面试、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措施,不得隐瞒相关旅居史、接触史等重点信息。
四、薪资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年薪均为5.6万元左右(包含个人及单位交纳的“五险一金”),同等享受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12389。
本简章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公安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