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临沧凤翔街道招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公告
临翔区人民政府凤翔街道办事处2021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社区网格化治理工作,切实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新格局。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和岗位性质
(一)招聘名额:20名(男性)。
(二)岗位性质:综合行政执法协管员是协助城市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
三、招聘对象、待遇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年龄在18—45周岁。
2.初中以上学历。
3.公安院校(公安技术类)、复退役军人和体育专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持有准驾车型E驾驶证及有特殊技能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工资待遇
按实际上班时间计算120元/天,由聘用单位为其购买意外伤害险(不包吃住)。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身体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工作。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无心理障碍。
3.临沧市户籍。
4.体型端正,男性身高1.65米以上。
5.具有较好的计划、组织、协调、沟通、口头表达能力和承压、履职能力。
(四)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的;
2.直系亲属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的;
3.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曾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过协管员工作,因违反规定被辞退、开除的;
6.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协管员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1年7月5日至9日通过多彩凤翔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至9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凤翔街道城市综合管理办公室(317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本人必须亲自到场报名。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伍证、驾驶证、近一个月医院开具的身高、体重、视力情况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3张小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有工作单位的,需开具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4.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资格审查通过的填写《招聘报名表》。
(三)面谈
1.面谈时间: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2.面谈地点:凤翔街道城市综合管理办。
3.面谈资格:达到报名条件并按程序报名的应聘者。
4.面谈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仪容仪表等。
(四)体检
在面谈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总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规定,由凤翔街道指定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本人承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后的第二天,可由报名人员本人向凤翔街道提出复检申请,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报名人员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面谈表现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由凤翔街道负责,主要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有无犯罪记录等情况进行审查(因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面谈表现依次递补)。
(六)公示
政审结束,根据政审结果和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凤翔街道公示5天。公示期间有群众举报反映的,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公示期间出现不符合条件的,根据面谈表现依次递补)。
(七)岗前培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须参加凤翔街道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因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招聘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面谈的情况,依次替补人选。
五、聘用
岗前培训合格的,将招聘录用综合执法协管员情况函至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意外伤害险,试用期为1个月。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聘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聘用单位与本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凤翔街道对个人工作及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且工作需要方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续聘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凤翔街道城市综合管理办 2153794,举报电话:2153206。
临翔区人民政府凤翔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