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宜宾兴文县考调教师和教研员115人公告
兴文县教育和体育局2021年县城区学校考调教师和教师培训与教学研究中心考调教研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调教师到兴文县县城区学校、兴文县教师培训与教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县师培中心)相关岗位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调县城区学校教师,除少数民族岗位面向本县少数民族教师外,其余岗位面向县内外在编在岗的公办教师。
考调县师培中心教研员,面向县内外学校在编在岗的公办教师。
二、考调岗位计划
(一)考调县城区学校教师共112名,其中:普通高中学科教师18名、职高学科教师50名、初中学科教师17名、小学学科教师20名、幼儿园教师7名。
(二)考调县师培中心教研员3名(中学历史、生物、政治教研员各1人)。
(三)普通高中学科教师和师培中心教研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其余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若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酌情调减或取消考调岗位计划。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认可并遵守本《公告》及附件的相关规定和约定。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且在限考期限范围内的人员、违背师德师风被有关部门查处的人员、尚在立案期间以及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参加人事考试的其他情形者,均不得报考。
(二)其他条件
1.县城区学校学科教师
报考者应有在编在岗5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特岗计划”服务期满留任且已入编的教师,其特岗服务年限视为在编工作年限);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学历;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合格学历与所报考学科岗位(含幼儿园教师)专业对口,非对口专业学历的,应具有在公办学校承担与所报考岗位同学科一学年及以上的教学经历,其中报考各学段艺体学科、初中心理学和小学信息技术学科的必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学历;不限年龄。
报考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文化课的教师岗位,兴文县内的报考人需近一年或上一年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平均分、及格率、优生率综合考评处于全县同年级同学科前2/3(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应提供由县师培中心审核并签字盖章的教学成绩证明材料),或近三年来至少有一次获县级及以上教学质量“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荣誉,或兴文县“县级名师”。在普通高中任教三年及以上,不符合前面几项条件的也可报考;县外的报考人需提供近三年教学成绩至少有一次获县级及以上教学质量“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荣誉。
报考幼儿体育教师应具有选修篮球或足球专项的学习经历(在报名表上备注说明)。
2.县师培中心教研员
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合格学历与报考岗位专业不对口的,必须具有专科或本科层次本专业全日制学习经历;在初中及以上学段任教本学科至少6年以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止本次报名的第一日未满36周岁)。兴文县内的报考人需近一年或上一年所任教学科教学成绩平均分、及格率、优生率综合考评处于全县同年级同学科前1/3(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应提供由县师培中心审核并签字盖章的教学成绩证明材料),或近三年来至少有一次获县级及以上教学质量“一等奖”荣誉,或兴文县“县级名师”。县外的报考人需近三年教学成绩至少有一次获县级及以上教学质量“一等奖”荣誉。
3.年度考核
规定年限内各年年度考核结果应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当年考核不确定等次的视为“合格”,下同)。
4.教师资格
具有与报考学科岗位相应及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目前无高(职)中教师资格证,仅有高(职)中以下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试聘起两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5.参加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且合格。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5-16日(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地点
兴文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训股。
(三)交验材料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学科教师和教研员岗位不能兼报。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不能报考义务教育岗位,城区幼儿园教师不能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
1.报名时交以下基本材料:①本人身份证、②教师资格证、③学历证书、④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合格证、⑤教学业绩证明材料或教学质量获奖证书或县级名师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⑥交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标准照1张。
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由报考人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当场审核原件后退还并交复印件一套。
2.县外报考人员的书面证明材料还应有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批注意见及签章。
3.委托他人报名的需出具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所有应提交材料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逾期不再受理。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考者按时到规定地点报名,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经县教育体育局、县人社局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考调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贯穿于笔试、面试、考核考察直至办理聘用手续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都将取消考调资格,退回原单位,并追究相应责任。
(五)报名缴费:报名时交面试费80元(有笔试项目的岗位进入面试环节再缴面试费)。
(六)领笔试《准考证》
1.时间:2021年7月17日17:00—18:00。
2.地点:县教育体育局人事师训股。
五、考核方式
(一)普高学科教师岗位: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试题参照高考评价体系命制。面试采取现场备课上课方式,备课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30分钟,上课顺序现场抽签。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职高、初中、小学文化课学科教师岗位: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采用现场备课上微课方式,备课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上课顺序现场抽签。
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幼儿教师和各学段艺体学科教师岗位:面试+技能测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采取现场备课上微课方式,备课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上课顺序现场抽签。幼儿教师技能测试内容为乐曲弹唱,各学段艺体学科教师测试本学科专业技能。
总成绩=面试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
(四)师培中心教研员岗位:笔试+面试+答辩。笔试、面试、答辩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现场备课上微课方式,备课时间30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上课顺序现场抽签。答辩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考查组织活动能力。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答辩成绩×30%
(五)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7月18日9:00—11:00。
2.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六)面试
1.不进行笔试的考调岗位,报考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均进入面试。进行笔试的考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同岗位考调计划数1:3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入围末位名次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未形成竞争的考调岗位,报考人面试得分低于70分的,取消本次考调聘用资格。
2.面试时间:2021年7月20日8:00—18:00。
3.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见兴文教育信息网(www.xwjyxx.com)通知。
六、择优办法
根据考调岗位及名额,按照报考同岗位教师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拟流动人员(属县外报考的人员需先参加体检,若体检不合格则依次递补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根据各岗位考核方式,按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组织能力测试成绩顺序依次从高到低确定名次;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组织能力测试成绩均相同的,依次以在农村学校服务年限长者优先、实际年龄大者优先确定人选。
因本人自动放弃或其他特殊原因出现的岗位缺额,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同意后,可按本公告规定规则,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工作流动
(一)拟流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工作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县外报考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安排学习培训后到县内农村学校工作)。
(二)对试聘用人员发出流动通知后,不服从调配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本次工作流动资格。
(三)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试聘用人员已评聘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从乡镇流动到县城区范围学校,其岗位等级和工资待遇降低一个职务层次核定。试用期满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在原聘职务层级有岗位空缺的情况下参与竞聘上岗。无岗位竞聘或未竞聘成功,可按原聘职务层级最低等级岗位核定工资待遇。
(四)县外报考人员获取拟聘资格的,应确保在拟聘名单公示结束后60天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八、纪律与监督
考调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并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等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882658788332708825713
九、其他
本公告由考调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及后续相关信息,将在兴文教育信息网(www.xwjyxx.com)公布。
附件:兴文县2021年县城区学校考调教师和教师培训与教学研究中心考调教研员岗位表
2021年7月6日